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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意間”就收多了

2013年01月03日08:33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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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然”】法庭上,楊紅衛表現得很“坦然”。他對公訴人指控的受賄部分事實沒有提出異議,因為“禮尚往來,收紅包在官場是平常事”,不經意間就收多了。而對涉嫌濫用職權的兩起事實,他矢口否認,因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為發展地方經濟。

  2012年12月13日,雲南省高級法院第三法庭內,審判長宣布開庭后,一名男子被法警帶上被告席。他表情平靜,隱隱還有笑容,他就是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長楊紅衛。2011年4月,楊紅衛因違法違紀被雲南省紀委立案調查,同年10月13日,經雲南省檢察院決定,被執行逮捕。2012年5月,雲南省檢察院指定大理白族自治州檢察院管轄該案。10月25日,大理州檢察院以楊紅衛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向大理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禮尚往來”的受賄

  楊紅衛1963年生於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彌勒縣,1983年參加工作后,仕途一帆風順,25歲就當上正處級干部,28歲任彌勒縣縣長,成為有名的“娃娃縣長”。2005年10月任楚雄州委副書記、代州長時,他才42歲。

  案發后,楊紅衛向辦案人員交代:“我手中有了權力,一些老板就想方設法接近我,逢年過節送個三五千元的紅包。禮尚往來,這在官場是平常事,我也沒在意,哪知道出事后一加,居然收了這麼多。”在檢察機關指控的楊紅衛多達116次受賄中,有不少屬於這種“禮尚往來”。如2006年至2011年,楊紅衛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人民幣共18萬元。這其中大部分是每年春節、中秋時,李某以慰問金名義送的紅包,5年間累計達到8萬元。

  “我當上領導干部后,基本不自己花錢,也從來不數錢。”這是楊紅衛自己的說法。一些細心的老板發現他確有“不數錢”的習慣,每次收了紅包,隨手就扔在抽屜裡,一般要等他妻子余某來楚雄探望時,才將紅包裡的現金收集起來帶走,楊紅衛本人是不清楚誰送了多少的。既然州長有這個習慣,為了留下“深刻印象”,送紅包的人往往絞盡腦汁打感情牌。有的專門趁余某在場時送,有的將目標擴大到楊紅衛的兒子、雙方父母甚至兄弟子侄。某老板得知楊紅衛是個孝子,就拉著余某專程去探望楊紅衛的母親,當著余某的面送給楊母2萬元現金。

  這些紅包,只是聯絡感情“專款專用”的,交托的事情若是辦了,還必須另外表示。據辦案檢察官透露,由於楊紅衛收受紅包次數太多,他本人多數情況下也不數錢,而其妻余某每過一段時間才到楊紅衛住處收集一次紅包,這就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楊紅衛能交代誰送了錢卻不知道收了多少錢,余某能交代收了多少錢卻不知道誰送的。這樣的証據顯然不能直接指控楊紅衛受賄犯罪。為查明其受賄的真實情況,辦案人員隻能根據楊紅衛的交代,找到行賄人逐一核實每一次送錢的細節,再與余某的供述進行印証。每一次行受賄的確認都需要經過反復訊問、詢問、比對,26名行賄人的116次行賄情況就這樣一一查實。

  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確實而充分的証據,使楊紅衛對受賄事實無從否認。

  分工斂財的夫妻

  檢察機關指控,楊紅衛自2003年以來,單獨或與其妻余某共同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974萬余元、美元4.78萬元、港幣3萬元、澳元1萬元,黃金、鑽戒等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18萬余元。

  余某在昆明工作,楊紅衛大部時間住在楚雄,夫妻倆一個辦事、一個收錢,在斂財上配合默契。為聚斂更多錢財,余某經常利用楊紅衛的職權向老板們直接開口“借”錢,少則5萬、10萬,多則上百萬元。楚雄州的老板們深知楊家夫妻“我辦事、你收錢”的家庭分工,紛紛走夫人路線,在向楊紅衛行賄的26人中,有15人曾向余某送錢。

  2007年,楚雄州武定縣計劃進行獅山大道改造工程。消息傳出,報名投標者不在少數,其中不乏實力雄厚的知名企業。而就在中標者確定前,楊紅衛來到武定縣調研。他召集縣委、縣政府負責人,將一些參加投標的企業以實力不強、信譽不好等借口一一否決,卻以何某是本地人、為人誠信等為由,大力推薦何某的公司。州長的表態一錘定音,何某拿到了獅山大道改擴建項目,他為何能在眾多投標企業中獨得州長青睞?直到東窗事發,幕后交易才得以暴露,楊紅衛的妻子余某在其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2007年,余某剛認識某投資公司老板何某不久,就以買房子為名,以表妹夫李某的名義向何某開口借80萬元。何某一開始不知借錢者是何方神聖,還讓李某寫了張借條,后來得知竟蒙州長夫人“看得起”,立即當著余某的面把借條燒了,大方地表示:“這筆錢已經還清了。”事實上,余某借錢時就打算“有借無還”的。見何某這樣“識趣”,余某的胃口越來越大。2010年某日,余某向何某訴苦,說要貸款200萬元買房子。何某對此心知肚明,“不用貸款了,我借給你。”不久,何某分兩次將錢“借”給余某,一次90萬元,一次100萬元。說是“借”,卻既沒寫借條,雙方也從不提還錢的事。何某來送錢時,楊紅衛也在場,卻始終不置一詞。這兩次“借款”加上多年來送出的“超級紅包“,何某向楊紅衛行賄的金額達280.5萬元,在“楊門”眾多行賄者中首屈一指。

  楊紅衛夫婦胃口極大,不論金額大小,來者不拒。圈子裡流傳著一句話:“余某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有時也不辦事。”以行賄人文某為例,除大小紅包外,他曾被余某兩次共“借”走35萬元,卻未能如願中標托楊紅衛幫忙承攬的工程。

  楊紅衛上中學時學習非常刻苦,深受老師喜愛。見他家境貧寒,一位老師對他大力扶助,不僅經常為他單獨補習功課,還不時將他叫到家裡吃飯。多年后,這位老師的兒子胡某開了一家裝飾公司,想到楚雄州做工程,多次找已任州長的楊紅衛幫忙,一直未能如願。直到2006年7月,胡某免費為楊紅衛在彌勒縣的一幢別墅進行裝修,花費19萬余元完成后,才在楊紅衛幫助下,承接了楚雄州賓館的翻修工程。小小事例中,楊紅衛的性格可見一斑。

  一事無成的項目

  讓楊紅衛遠近聞名的,不僅是少年得志的履歷,還有“恢弘氣魄”。在一次楚雄州干部大會上,楊紅衛脫稿說出一番讓參會人員目瞪口呆的話:“州委書記誰都想當,我也想當,我也能當,我當州委書記是情理之中的。”

  任楚雄州州長前,楊紅衛隻有一次擔任地方政府“一把手”的經歷,即28歲出任彌勒縣縣長。在全國“百強縣”當縣長的經歷,讓他一直引以為榮,以至於升任楚雄州州長后,“我28歲就當縣長”成了他的口頭禪。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力,再現年輕時的“輝煌”,他很想干一番大事業。著眼於發展楚雄經濟,他提出“大規劃、大起點、大資金、大文章、大視野”的“五大”理念。主政楚雄期間,楊紅衛抓的項目都能用一個“大”字來形容。

  如“世界和平博覽園暨萬國總統府與皇宮項目”。在楊紅衛的大力主導下,當地政府和一個名叫“世界華人工商促進會”的組織簽訂了框架協議,在楚雄市青山嘴水庫庫區將全世界皇宮和總統府按不同比例復制成景觀。該項目規劃佔地50平方公裡,計劃投資超過200億元人民幣。

  再如“西南葡萄酒城項目”。該項目計劃在楚雄州建設70萬畝葡萄種植基地,引進一批國際知名葡萄酒企業,由外商投資12.8億美元,在楚雄開發葡萄種植與葡萄酒及相關產業。根據規劃,該項目建成投產后,將實現工業生產總值約300億元、新增稅收約45億元,農戶葡萄種植收入將達到30億元左右。為了這個項目,楊紅衛甚至專門設立了一個正處級機構“葡萄產業開發辦公室”,當地簡稱“葡萄辦”,在全州強行推進葡萄種植。

  在盲目求大的思路下,楊紅衛對前來洽談的投資者不考察實力、不審慎論証,隻看投資大不大,預期收益多不多。這些規劃投資幾十億、上百億元的項目,從沒有真正實施過,反而讓當地政府和群眾吃了不少苦頭。“世界和平博覽園暨萬國總統府與皇宮項目”的投資方“世界華人工商促進會”,既不是公司也不是經濟組織,根本不具備投資實力。協議簽訂后,他們拿著協議找資金,結果一分錢也沒找來。“西南葡萄酒城”項目的投資方數年間隻見不斷來考察,不見資金投入,“葡萄辦”的支出卻已高達600余萬元。

  直到接受調查時,楊紅衛還對“西南葡萄酒城”項目耿耿於懷。“我出事了,這個項目肯定搞不成了。”他話中帶著遺憾,“那可是一個能造福楚雄農民千秋萬代的好項目啊!”

  膽大妄為的決策

  “他沒什麼不敢干的!”這是楚雄人對楊紅衛的評價。在“五大”發展思路下,國家法律、政策規定都被楊紅衛拋在腦后。檢察機關指控楊紅衛濫用職權的兩起事實就是他膽大妄為的惡果。

  其一是祿豐縣“恐龍谷”項目。這是依托“祿豐恐龍化石群”建成的一個主題旅游項目,也是楚雄最為知名的旅游項目之一。2006年,祿豐縣政府與投資公司簽訂合同,約定:50年經營期限屆滿,公園財產權歸祿豐縣政府所有;祿豐縣政府為投資公司墊付資金6600萬元,專項用於一期項目的古生物化石保護和展示、博物館建設及環境修復工程,啟動二期項目后縣政府分兩次收回資金。2008年該項目投入經營后,雖然以知名度吸引來不少游客,經濟效益卻沒能達到預期。投資公司計劃實施二期工程,建設酒店等設施以提高效益。為獲取更大利益,2009年,該公司負責人向楊紅衛單獨匯報,要求在恐龍谷項目經營期滿50年后,公園財產所有權仍歸該公司所有,祿豐縣政府墊付的6600萬元也不必歸還。楊紅衛當即表態州政府要大力支持,經他主導,州政府同意了該公司的要求並簽訂了協議,造成6600萬元國有資產流失。

  其二是“德鋼項目”。2008年4月,德鋼公司向楚雄州政府提出搬遷要求。根據設想,搬遷改造后的德鋼公司將實現年500萬噸鋼生產能力,年產值310億元以上,稅收48.19億元,直接就業8000人,帶動物流、礦業等相關產業GDP增長200億元以上。由於該項目不符合國家產業調控政策,公司負責人向楊紅衛報告,請求在獲得中央和雲南省相關部門審批后再實施改造,並書面請示州政府將該項目報州人大常委會審議。楊紅衛卻含糊其辭地說已經研究過了,要求該公司“先上車后補票”。2010年,在楊紅衛的支持和推動下,未獲國家審批的“德鋼項目”強行上馬,政府給予德鋼公司5億元貸款,2億元貼息。為了繞過土地審批,5000畝土地以臨時用地名義被劃撥,800余戶村民被拆遷。為騙過衛星監控,楊紅衛還讓人在被破壞的耕地上鋪綠色塑料薄膜,說“隻要衛星看不見就沒事”。2011年3月,國土資源部督查組發現該項目沒有經過審批。於是,工程被緊急叫停,土地要全面復墾。投資30多億元的德鋼項目已耗資3億元,在建工程損失慘重。

  對這些失敗的決策,楊紅衛始終堅持自己沒有錯。庭審過程中,他對受賄部分的事實沒有提出異議,對指控他濫用職權的兩起事實卻矢口否認。在他看來,自己都是為了發展地方經濟。

  辦案人員對此早有准備。為指控楊紅衛在恐龍谷項目中濫用職權,將地方政府6600萬元墊付資金撥付給企業的事實,檢察官調取了企業與政府歷次簽訂的協議、各方參與者的証言、州常委會討論記錄和資金撥付憑証等証據,並在法庭上針對辯護人提出的“楊紅衛主觀出發點是發展地方經濟”、“該行為經過州常委會討論通過”等觀點一一駁斥。雖然協議的簽訂主體是開發商和祿豐縣政府,但祿豐縣政府是根據州政府的決議簽署協議,楊紅衛當然構成濫用職權。針對辯護人提出的“州委曾授權楊紅衛研究解決推進德鋼項目”的觀點,公訴人詳舉了州委、州政府歷次研究該問題的經過,說明楊紅衛故意將“研究解決”解讀為“研究決定”,不能掩蓋其越權造成巨額損失的事實。

  在公訴人的有力指控和答辯下,楊紅衛濫用職權造成巨額損失的事實被一一展示,法律將會作出公正的裁決。

  案后說法

  紅包,本是中國人逢年過節相互之間表達祝福的一種方式。近年來,給官員送紅包逐漸成為一種較為隱蔽的行賄手段,也是一些人拉攏、腐蝕官員的“敲門磚”。行賄人常常通過送“紅包”與官員搭上線,再開始大肆行賄、請托。像楊紅衛這樣從收紅包開始墮落的官員比比皆是。不少官員思想上對“紅包”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認為過節收紅包是一種“禮尚往來”,還沒到受賄那麼嚴重。然而,這種“有來無往”的人情往來卻是官員廉潔的一大隱患:收了錢欠了情,隻能用手中的權力去還。一些官員隨著地位提升、權力擴大,收的紅包也越來越厚,積沙成塔,集腋成裘,等到被查辦時才發現歷年收受的紅包加起來數額驚人,不亞於單次收受大筆賄賂。檢察機關將楊紅衛收受紅包定性為受賄,在那些心存僥幸的人耳邊敲響了警鐘。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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