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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各類精神病患逾億 人大代表吁建聯動監管機制

2014年03月03日15: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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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3月3日電 (記者 楊強 歐陽開宇)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羅殿龍今天在此間表示,當前,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經常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有必要建立由政府相關部門、社區、病人家屬三方面合作的聯動監管模式。

  羅殿龍介紹,根據2009年國家疾控中心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各類精神病患者已達一億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人數已超1600萬。在廣西,精神衛生中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錄入系統在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已達102845人,全區患者檢出率達2.23?。

  精神病人在發病時對自己的行為喪失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他們肇事肇禍的特點多表現為侵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案件,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其行為具有暴力性、突發性、盲目性,而且隨著病情加重,手段越發殘忍,危害面極為廣泛。

  由於監管難度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禍數量逐年上升。據統計,2006年廣西精神病患者刑事殺人案件95起,佔全區八類命案中的8.44%,2008年這個數據已經上升至10.68%。

  羅殿龍認為,制度缺失、監護不到位、社會責任淡化是造成精神病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他指出,雖然中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對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規定實施強制醫療,但對於強制醫療具體該怎樣執行、如何保障,卻沒有細化的配套措施出台。

  此外,精神病人的監護成本高,需要專人看護,影響家庭經濟收入和正常生活,監護人難以履行監管責任,有的甚至不願意承擔責任,放棄監護,最終導致精神病人放任自流。

  據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提供的資料顯示,2011至2013年期間,經該醫院司法鑒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每年均有70%以上沒有實施強制性治療或強制性監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脫管”又重新返回社會的隱患可見一斑。

  另一方面,社會對精神疾病缺乏正確認識,對隱形潛在的患病人員缺乏了解和心理疏導,對已經確診的精神病人缺乏人道關愛,也是造成精神病人與社會對立的主要原因。

  羅殿龍指出,政府應充分整合社會防治資源,建立由政府相關部門、社區、病人家屬三方面合作的聯動監管模式,形成多方面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

  “首先政府要明確監管職責,公安、衛生、民政、司法、財政、殘聯等部門可以聯合組建各級精神病人監管委員會,按職責分工,履行管理、處置、醫療、救助、保障等工作。同時,由街道、社區居(村)委會、病人家屬負責對重性精神病人進行動態監控,及時向公安、醫院等部門反應監控情況,建立重性疾病信息報告制度。”羅殿龍說。

  羅殿龍還建議將實踐中最容易發生肇事肇禍的“人格障礙”、“精神分裂症”等幾類重性精神病人定確為重點監管對象,這可以縮小監管范圍,降低成本,提高監管成效。在落實經費保障方面,他也建議將精神病人監管工作經費保障納入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預算,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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