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6日19:00 來源:四川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何健在接受四川新聞網記者的採訪。
“房屋是百年大計,是民生焦點,更涉及安全!我今年主要有兩個建議,一個是‘關於將農房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建設一體化管理的建議’,一個是‘關於加快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四川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何健在接受四川新聞網記者的採訪時說。“農民建房是親幫親、鄰幫鄰,隨意性大,質量水平低,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十分脆弱,遇到地震等災害,農房垮塌最嚴重。我認為,農村城市應該一個標准一把尺子,加強農房規劃建設管理,強化抗震設防,提高抗災能力,確保建筑質量。因此本次參會希望提請全國人大盡快推動立法,制定“農房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讓農村建房更安全更牢固,更規范,避免和減少地震造成的慘痛災難。”
城鄉一個標准,強化抗震提高抗災能力
“這是我這幾年在建設廳工作,根據地震災區農房倒塌的情況提出的。農村建房和城市建如果在質量上沒有差別,一旦遇到地震等災害,情況就好得多。有一套完善的法律規定,強制性條款,統一的標准,進行質量監管和巿場監管,來確保農房特別是災區農房的安全,這不僅是百年大計,而且關乎生命。”何健說。
“由於受城鄉二元結構的制約,長期以來農房建設未納入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體制,導致農房建設監管缺位、法規缺失、指導缺力,房屋建在哪?怎麼建?建多大?建幾層?都由農民自主決定。建房過程隨意性大,幾乎無規則選址、無地質勘察、無建筑設計、無施工圖紙、無施工合同、無過程監管,無質量驗收,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十分脆弱。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蘆山強烈地震中受損最嚴重的是農房。‘5·12’汶川地震造成347.62萬戶農房不同程度損毀,佔城鄉受損住房總數的71%。兩次地震的教訓必須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和警醒,需切實加強農房規劃建設管理,強化抗震設防,提高抗災能力,確保建筑質量,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何健介紹說。
“農房建設抗震措施和安全質量無法保障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無強制性法律法規和規范標准。我國僅在《村庄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中對農房建設作了一些原則性規定,但無強制性的政策措施,未將其納入規范性管理。同時,國家目前無專門的村規劃標准和農房建設標准。無規范的管理體制和機制。農房建設點多、面廣,量大、分散,規劃建設管理任務十分繁重,但管理機構未向鎮鄉村延伸、管理人員嚴重缺失,致使農房建設監管缺位。加之缺乏規劃、選址、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基本的管理機制,農房建設大多採取傳統的‘親幫親、鄰幫鄰’建房方式,使得房屋質量安全無法確保。三是安全意識淡薄,由於受農村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民建房存在著盲目攀比求大,忽視安全質量的問題。四是技術服務乏力,農民大多缺乏安全建房的常識,迫切需要技術指導服務。一方面受市場經濟的作用,勘察設計單位、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及其技術人員不願參與農房建設的技術服務﹔另一方面受政策資金等方面的制約,技術培訓和施工圖集推廣等技術指導服務落實力度不夠,如對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管理因缺乏相應規定而推進乏力。”
“一旦遇到地震等災害,農房垮塌最嚴重,農村城市應該一個標准一把尺子。”何健告訴四川新聞網記者,自己提出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制定“農房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村庄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修訂,賦予農房建設管理強制性政策措施,明確農房建設基本程序,建議相關部門加快規章和規范標准的制定﹔建議設立農房抗震設防的專項資金,開展農房抗震設防和質量安全試點,為國家立法決策提供依據。據了解,這個建議目前已有8個全國人大代表聯名。
經濟適用房“淡出”,共有產權保障房“補位”
提及經濟適用房逐步退出,何鍵表示這是時代發展的現實應對,目前主要通過探索共有產權保障房來“補位”。“經濟適用房逐步退出保障房,目前比較明確,但不會馬上推出,推行經濟”用房是從1998年開始,到現在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因此經濟適用房現在不硬性下達,建設基數減少。目前主要通過探索共有產權保障房來‘補位’。”具體到共有產權保障房中政府和個人房產比例的設置,何鍵表示各地可能不同,但主旨是政府幫助夾心層。“目前四川公積金超過2500多億,余額1400多億,發揮了積極作用。”何鍵坦誠現在問題是公積金沉積部分比重較大,所以住建部牽頭在研究解決方案。“成立保障銀行是研究的方案,但暫時還無定論。”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通過大力建設和發展保障性住房,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高端有市場’的住房供應格局,有購買能力的群眾通過商品住房解決了住房問題,中偏下住房困難群體通過保障房改善了居住條件。但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深入發展,一些地方特別是大城市房價偏高,住房供應不足,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城鎮新居民的住房困難問題比較突出。一方面,他們具有較好的勞動技能,有一定的住房支付能力,但由於工作年限短、積累少,無力購買商品住房﹔另一方面,他們中的大部分不符合保障房尤其是廉租房的准入條件,又渴望擁有自己的住房,實現穩定居住。這部分“中端”群體既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又無法得到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何健介紹說。“201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進一步強調要探索介於廉租房和商品房之間、滿足中等收入群眾住房需求的供應模式。近期,部分一線城市推出‘自住型商品房’,開展了共有產權住房的探索。從已開展共有產權保障方式城市的實踐來看,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能夠調動群眾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條件的積極性,有利於加快解決群眾住房困難。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則,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於保持或激發社會活力。”
為此,何健建議加快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強化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的頂層設計,國家有關部委加大相關政策的指導和支持力度。允許地方在推進廉租房公租房並軌過程中,探索實行公租房共有產權,為加快發展共有產權保障房打基礎、創條件。”何健說。(記者 蔣娜 戴璐嶺)
(來源: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