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7日10:19 來源:中國經濟網 手機看新聞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7日訊 (記者 郝紅波 專欄)“真實、及時、全面、深入地報道食品安全事件,既能起到輿論監督,又能科學引導輿論、規避引發社會恐慌,關乎著百姓安康、社會和諧和國家安全。”5日,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光明食品集團副總裁葛俊杰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光明食品集團副總裁葛俊杰。(資料圖)
葛俊杰代表提出,真實、及時、全面、深入地報道食品安全事件,避免那些不加選擇、容易造成誤導、引發社會質疑的食品安全報道,既能起到輿論監督,又能科學引導輿論、規避引發社會恐慌,關乎著百姓安康、社會和諧和國家安全,亟須引起各級政府部門、宣傳管理系統及媒體的高度重視。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食品安全輿論監督,他提出建議:
首先,堅持三項原則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一,要客觀公正:在進行輿論監督時一定要充分反映被報道各方的意見。二,要傳播正能量:媒體首先是要宣傳好食品安全的相關法規和標准,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傳播相關知識,通過典型案例,樹立食品行業的正面形象,傳播正能量。三,要把握好報道的尺度:既要加大力度監督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使違法企業付出高昂的成本,又不能風聲鶴唳影響整個食品行業乃至政府、國家的形象。在報道負面案例中,除全面介紹事件事實外,應該介紹主管部門的打擊力度、行業主流與事件的關系、行業同業的觀點與做法等等,要從促進企業管理、完善監管制度等方面做文章,而不是一味渲染、擴大事態。
其次,提高政治與大局意識,做好平衡報道,把握好報道的度。新聞媒體在這個體系中,要發揮好傳聲筒、解壓閥、助推器的作用,堅持科學的信息披露、做足深度報道、避免扎堆報道、實施正確輿論引導,多層次、全方位的發揮媒體作用。
第三,提高科學審慎意識,做好信息把關,杜絕主觀報道與虛假新聞。葛俊杰代表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新聞記者在食品安全報道過程中,包括對新聞價值的判斷、新聞源的核實和報道用語的選擇等,一定要堅持審慎的科學態度,多搜集資料,多請教相關領域的專家,力求報道的真實性。對新聞媒體而言,食品安全問題絕不能成為“營銷”手段,絕不能通過“爆猛料”來“抓眼球”、謀利益。
第四,發揮輿論引導和社會心理疏導功能, 營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作為食品安全報道的始發者或轉發者,媒體應以警醒的態度密切關注報道反響。一旦發現信息失實,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信息更正與辟謠,還公眾以准確、權威的信息,避免公眾恐慌。此外,媒體還有責任與義務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與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機構展開合作,及時推進食品安全知識的傳播普及,及時對與食品安全事件相關的政策、體制、法規等缺陷與對策展開討論,依靠輿論的力量,不斷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水平。
第五,進一步加強我國食品安全輿論監督的法制化進程。要通過改革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來加快我國食品安全輿論監督的法制化建設,規范媒體及有關人員的守法意識和行為。
代表小資料:
葛俊杰,男,1959年出生。現任上海光明食品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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