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2日13:50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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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鞏富文在兩會上建議對現行的私家車安全檢驗制度進行改革, 對中小型、微型非營運汽車的檢測按照五年內(包括五年)免檢,五年后每三年檢測一次。
國務院頒布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機動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中,小型、微型非營運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鞏富文說,設立此項制度的初衷是為了交通安全,但現行的私家車安全檢驗卻流於形式,並未達到制度設置的目的且存在很多弊端。
鞏富文建議,應當盡快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於中小型、微型非營運汽車檢測制度的規定,借鑒法國成熟的做法,對中小型、微型非營運汽車的檢測按照五年內(包括五年)免檢,五年后每三年檢測一次,並且檢車部門隻負責出具檢測報告,由車主自行選擇修車地點,修理完成后,提交合格報告存單即可。
“這樣既能達到車檢政策目的,同時節省雙方大量時間和精力,又能大大減少車檢單位滋生的腐敗問題。”鞏富文說,此外,國家還應改變現在的監管模式,進一步放開對車輛檢測的管理,將車輛檢測的實際任務委托給更多的具有檢測資質的個人或者機構。這樣不僅能大大遏制“黑中介”、“車托”現象,又減少了政府的財政支出,達到政府、車主、市場多方共贏。(特派記者 楊麗萍 周元春 葉志衛)
(來源: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