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搞怪理應受到處罰
2015年01月29日06:36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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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開車搞怪理應受到處罰
24歲的浙江龍泉小伙小方平時愛玩愛鬧愛搞怪,近日,他駕車行駛在金麗溫高速公路上時一時興起,對著監控攝像頭擺了一個“剪刀手”造型。沒想到,這個即興的動作剛好被監控拍了下來,小方的行為被交警定性為未安全文明駕駛的行為,被罰款200元。事情在網上引起了熱議,有部分網友認為交警處罰過重,也有網友認為處罰合理(1月28日《錢江晚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開車期間不能搞各種小動作。這位開著車伸出“剪刀”造型的駕駛員,顯然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開車不能隻用一隻手掌握方向盤,不能大撒把,這是法律的規定,也是學習駕駛技術的一項重要內容。而且,這個基本知識還被列入到考試內容。這位對著視頻監控伸出“剪刀”的駕駛員,很顯然是用一隻手在掌握方向盤。既然已經違法了,那麼依據法律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合乎法理。
這種行為不僅違法,還危害安全,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視。如果在他伸出“剪刀”的時候,恰巧對面來了一輛汽車,還能不能及時規避風險?顯然,這個一時興起的“剪刀”,實際上就是很大的安全隱患。現實生活中發生的車禍,並不是每一起都有重大違規駕駛行為。很多都是因為小錯誤釀成的,諸如嗑瓜子、吃水果、打電話、交頭接耳造成的悲劇還少嗎?
交通安全無小事,生命安全大於天。我倒是希望,這位喜歡搞惡作劇的小伙子能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更希望這一事件能讓所有駕駛員引以為戒。
江蘇 郭元鵬/媒體人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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