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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揭秘通信網絡詐騙“忽悠”內幕

2015年02月25日06:50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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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警方揭秘通信網絡詐騙“忽悠”內幕

  □本報記者杜萌

  □本報通訊員蘇錦安

  近年來,通信網絡詐騙犯罪以其智能化、專業化、組織化手段,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成為當前社會最為關注的治安突出問題之一:

  ——通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細致、企業化管理,反偵查能力強﹔

  ——通信網絡詐騙犯罪作案過程集中在網絡世界,犯罪主體與客體分離,無傳統痕跡物証﹔

  ——通信網絡詐騙犯罪作案手段智能化,不法分子利用任意顯號軟件、非法改號軟件、電話捆綁轉接技術以及電話群撥、網絡短信群發、網絡電話對接等技術手段蒙騙被害人﹔

  ——通信網絡詐騙種類增多、資金流轉方式越來越科技化、多樣化,被騙資金的流轉速度越來越快……

  記者近日從江蘇省南通市警方獲悉,2014年,南通公安機關共抓獲通信網絡詐騙犯罪作案成員173名,摧毀犯罪團伙37個,破獲通信網絡詐騙案件2600起,通過技術手段和銀行櫃面成功攔截案件929起,避免群眾損失5200多萬元,有效遏制了通信網絡詐騙犯罪態勢在當地的蔓延和擴大。

  分工合作

  電信詐騙呈產業化

  2013年12月25日,江蘇省如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受害人王某報警。王某自述,他當日先后接到自稱是江蘇省南通市郵政局、南通市公安局打來的電話,對方聲稱在他未領取的郵政包裹裡發現毒品,威脅其名下存款需要驗証是否為贓款。

  被害人王某根據犯罪嫌疑人要求,將自己建行卡內的19200元通過ATM機轉賬至對方提供的建行銀行卡號裡,對方提供的建行銀行卡歸屬地在雲南省曲靖市,王某的錢轉出后,立即被犯罪嫌疑人從湖南省株洲市建行的ATM機上取現。

  偵查人員核查發現,打入王某手機的號碼確為南通市公安局固定電話,但該電話在案發時段內沒有與受害人王某聯系過。經電信部門查驗,冒充南通市公安局的詐騙呼叫來自廣東省佛山市,對王某實施的詐騙呼叫經佛山某個呼叫中心后,其主叫號碼竟能夠任意變換為各地郵政局、公安局號碼。偵查人員追查出相關虛擬號碼電信線路落地的VOS軟交換平台在湖北省武漢市,更重要的發現是涉嫌作案的手機位置出現在福建省安溪縣。

  王某“郵包藏毒”詐騙案件發生后,南通地區接報多起冒充“銀行客服+公安”、“郵局+公安”的詐騙案件。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通過電信部門協助調查,發現上述多起案件的“原發點”均指向同一個VOS軟交換平台。讓公安機關始料不及的是,這一類詐騙事態迅速惡化,在短短兩個月裡,南通全市發生此類案件30余起,受害人被騙金額近100萬元。

  南通警方確信,此類冒充“郵局+公安”、“銀行客服+公安”詐騙案件的作案手法為不法分子利用電信電話業務與VOS網絡改號電話平台相結合進行詐騙。然而,南通警方尚無偵破此類案件的成功經驗可供借鑒。

  “VOS軟交換平台”的工作原理是什麼,不法分子如何利用該平台實施犯罪?南通警方聘請外省一位電信網絡專家前來授課,幫助民警理清偵查思路。

  偵查民警前往佛山電信部門查証發現,犯罪嫌疑人為福建人阮某。身為老板的阮某將操作平台安置在江蘇省泰興市一租住房內,招有四至五名操作人員。

  隨著案件偵查取得突破性進展后,詐騙團伙構成框架及作案過程清晰地浮現在辦案人員眼前:

  ——該類詐騙犯罪構成框架由VOS軟交換平台、呼叫轉移平台、電話詐騙組、專業取款組四部分組成,且各部分已呈產業化﹔

  ——眾多團伙通過若干個電話詐騙組為紐帶聯系﹔

  ——電話詐騙組利用任意顯號軟件虛擬某一地區的固定電話號碼(郵局、銀行、公安等),進行群呼詐騙﹔

  ——詐騙成功后,專業取款組迅速將贓款取現﹔

  ——專業取款組扣除一定手續費,再將贓款返還電話詐騙組。

  南通警方通過分析作案手段、查詢涉案銀行卡資金流、追蹤取款嫌疑人視頻、追蹤電信信號、研判嫌疑人業務手機、偵查嫌疑人虛擬身份、收集研判VOS網絡電話平台實時証據等大量工作,先期梳理出涉案的6個取款組、9個詐騙組、2個呼轉平台、4個VOS網絡電話平台,將其作為重點開展偵查工作,摸清了該團伙主要成員在福建廈門、泉州、龍岩、三明、漳州,江西吉安、贛州,湖南岳陽、株洲、永州,浙江溫州、寧波,廣東潮州、東莞,廣西南寧、柳州,江蘇蘇州等地的活動軌跡。

  歷經八十余天努力,抓捕行動在福建、湖南、浙江、江西等地收網,警方先后成功摧毀電信詐騙團伙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0人,查獲作案電腦10余台、手機100余部和一大批涉案銀行卡、手機卡,成功破獲“郵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系列詐騙案件40余起,案值79.6萬余元,還涉及江蘇省及外省案件200余起,追繳贓款贓物折合人民幣100萬余元。

  跨地作案

  二次詐騙防不勝防

  “秒殺”購物熱近年來在網上興起。

  打開網上許多購物網站頁面,即有大量“秒殺”廣告不斷閃爍。為搶到超低價格的商品,成千上萬的網民在電腦前不斷刷屏,然而多數網民還沒享受到省錢實惠,就遭遇到不法分子的購物陷阱。

  2014年10月23日,南通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張某報警,稱其在網上購買的手機無法使用,被一男子以退貨需繳納保証金為由騙取了5700元。

  南通警方立案展開調查,發現登錄受害人指認的網店時,該網店網頁與不少大型購物網站界面類似,“秒殺”彈出窗口廣告鏈接的銷售產品均為蘋果、三星等高端智能手機,但銷售價格遠低於市場價格。

  辦案民警調取該網店交易記錄發現,自2014年8月以來,該網店已成功交易2300余筆訂單,地域遍布全國22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銷售金額達340余萬元,而購買人群大多數為學生或收入水平較低的人。

  辦案民警根據受害人提供的購買手機的序列號,查詢該手機詳細信息,証實該手機為正品,但手機開機后卻無法正常使用。據此,辦案民警推測該網站可能在復制真蘋果、三星手機序列號的同時銷售假蘋果、假三星等手機。當被受害人發現手機為假冒偽劣產品時,犯罪嫌疑人便以繳納保証金才能退貨為由,繼續騙取受害人的錢財。

  顯而易見的是,如此繁雜程序,其生產、銷售鏈不可能由單人完成,該網站背后極有可能潛藏著一個由多人參與、跨地區作案的團伙。

  辦案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在不少網站上發布“秒殺”手機廣告上所留下的“400”號碼依然在使用,隨后確認其號碼歸屬地為廣東省清遠市。專案組趕赴清遠市,在清城區一居民小區內抓獲包某、馮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經初步查明,該團伙在網上“秒殺”高端等智能手機后以退貨需要繳納保証金為由先后騙取廣東、浙江、江蘇、重慶等地受害人340萬余元,作案2300余起。

  據該團伙負責人包某交代,他早年因在網上購買過一部手機,后發現手機不是真品,遂萌生採用網上銷售假的蘋果手機方法賺錢的念頭。包某通過網絡學習網上銷售假蘋果手機經驗,並通過網絡找到了假蘋果手機的供應商,雙方商定由供應商提供網上發布廣告、郵寄手機服務並收取相關費用。隨即,包某開始租賃房屋、購買相關辦公設備,並通過網絡招聘員工20余名,通過供應商在一些網站上發布低價正品蘋果5S手機、三星手機等搶購廣告,標價1280元至1880元不等,這樣的價位對許多年輕消費者極具誘惑力,導致很多人上當受騙。

  警方注意到,此案“客服”極具蠱惑性,犯罪嫌疑人在正規公司或正規網站上通過發布“秒殺”廣告鏈接,受害人通過點擊廣告鏈接后填寫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模塊,嫌疑人包某通過供應商提供的廣告后台收集客戶資料后,將客戶資料平均分發給員工,再讓員工以客服的身份虛構事實,讓客戶相信自己搶購的手機是正品蘋果、三星等高端智能手機。為了提高可信度,嫌疑人通過復制真的未激活的蘋果手機串號供客戶檢驗真偽,增強蠱惑性。

  該團伙正是通過代發貨系統獲取客戶信息,將假蘋果、假三星等高端智能手機通過快遞發給客戶,根據系統上反饋的跨地單號跟蹤快遞、聯系客戶,確保客戶能夠收到快遞,採用貨到付款的方式進行交易,因快遞公司規定數碼產品不得拆封驗貨,客戶通過復制的手機串號確認后便直接交付現金,這讓很多用戶在購買產品后仍未發現被騙。

  據警方介紹,受害人發現手機是假的並要求更換或退款時,犯罪人嫌疑人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后再以退貨需要繳納保証金為由,對受害人進行二次詐騙。這種連續性詐騙行為讓受害人防不勝防。

  網絡釣魚

  誘導式詐騙迷惑人

  自2014年10月開始,南通市連續發生多起網上購買二手電瓶車被詐騙案。

  嫌疑人通過知名交易平台發布虛假的售車信息,以較低售價吸引受害人購買,通過手機電話與受害人聯系卻始終不與受害人見面,要求受害人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交納購車款或風險金等為借口進行詐騙。一旦錢款到賬,嫌疑人即切斷與受害人之間任何聯系,犯罪嫌疑人利用如此手段先后騙取江蘇連雲港、上海、深圳等地受害人10萬余元,作案50余起。

  辦案民警登錄受害人指認的可疑網頁,發現兩個可疑手機號碼,這兩個手機號碼的歸屬地顯示為廣州。受害人告訴辦案民警,嫌疑人帶有湖南口音,辦案民警依據受害人介紹,分析嫌疑人慣用“廣撒網”手段進行釣魚詐騙——即通過群發短信或在互聯網上發布虛假信息,刺激受害人需求,並引導受害人主動與其聯系,進行誘導式詐騙。

  通過受害人提供的銀行卡信息,專案組民警對涉案銀行賬戶交易記錄進行查証后發現,嫌疑人主要集中在連雲港、南通以及深圳等地作案,且該作案銀行卡近期仍有交易記錄。

  辦案民警以取款地在廣州的幾張銀行卡為突破口,迅速調取嫌疑賬戶的開戶資料,分析相關銀行取款錄像,並以取款時間為切入點進行重點研判,成功鎖定兩名嫌疑人。偵查員在廣州警方協助下,鎖定嫌疑人落腳點。不久,偵查員在廣州市天河區珠村抓獲涉嫌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熱人康某超、劉某宜,並在其暫住地內查獲作案電腦兩台、作案手機5部、涉案銀行卡10余張。

  制圖/李曉軍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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