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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改革推動發展形成立法新常態

2015年02月26日09:08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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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引領改革推動發展形成立法新常態

  □法制日報記者張媛

  2014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30萬同胞遇難77周年。

  當天上午10時,淒厲的防空警報聲再一次響徹江蘇省南京市。但與往年不同,從2014年起,這一天將會承載更深重的含義——國家舉行公祭日活動,悼念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爭期間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者。

  這一改變,始於2014年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決定設立國家公祭日,只是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亮點之一。

  2014年的立法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卻特色鮮明:一年內接連通過四個決定,牢記歷史、向憲法致敬﹔繼續用立法引領改革,確保重大改革舉措都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運用各種立法形式——制定和修改法律、通過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進行法律解釋……這一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史上,注定是值得大書一筆之年。

  關鍵詞一:立法向歷史致敬

  歷史不應被遺忘,血與淚的教訓更要銘記在心。

  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在無條件投降書上簽字,中、美、英、蘇等9國代表相繼簽字。至此,歷時八年的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結束,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也落下帷幕。

  為了牢記歷史,銘記中國人民反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艱苦卓絕的斗爭,緬懷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中英勇獻身的英烈和所有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作出貢獻的人們,彰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國人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堅定立場,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共同奮斗,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每年9月3日國家舉行紀念活動。

  也是在這一天,12月13日被確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中國烈士紀念日,並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

  一年密集通過三個有關決定,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一份決定,看起來很簡單的一段話,卻意義重大。這是在向歷史致敬,是以立法形式向國內外宣示:我們會牢記歷史、尊重歷史、不忘歷史,更會以史為鑒、繼往開來、大步向前。

  關鍵詞二:立法向憲法致敬

  “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証書也。”

  百年前孫中山先生的話簡潔明了地道出了憲法根本法的性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2014年是五四憲法頒布60周年,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作了全面部署,對樹立憲法權威、提升憲法地位提了明確要求。在這樣的背景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以立法形式向憲法致敬。

  這種宣揚和鞏固憲法權威的嶄新形式,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在這之后,全國涌現一股學習憲法、普及憲法的熱潮,將法律條文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行為和實踐——圍繞第一個國家憲法日,從機關到學校,各個地方、各個層面,都舉辦了一系列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開辦講座宣傳憲法知識、組織知識競賽推進憲法學習、進行憲法宣誓增強遵憲意識,為在全社會弘揚憲法精神奠定了重要基礎。

  關鍵詞三:立法為改革發力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局之年,改革任務碰撞疊加,對立法工作提出的需求之多、之重是過去所沒有過的。中央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

  這都對2014年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為了確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內推進,全國人大常委會緊鑼密鼓地開展了一系列立法工作:

  為貫徹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推動和引領重大司法改革穩步前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和第十次會議分別表決通過關於授權最高法、最高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此類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內容都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立法引領改革,寓改革於立法之中,是去年立法工作體現的一個重大信號﹔

  制定反間諜法、航道法,修改環境保護法、軍事設施保護法、預算法、行政訴訟法、安全生產法,打包修改保險法等五部法律,在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改革任務方面下了大功夫,取得了重要制度進展。其中,環境保護法修改直面與民生息息相關的環境問題,新環保法一經通過,便獲封“史上最嚴”﹔行政訴訟法實施24年來第一次修改,對我國行政訴訟制度進行了重要完善﹔修改預算法,改革預算體制,實現預算全口徑監督……體現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熱點焦點問題的關注和深化改革的力度﹔

  啟動立法法修改,放、收、控三者相結合,充分體現中央和地方關系的重大調整。放權,即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因立法權關乎事權、治權,因此意義深遠﹔收權,即嚴格控制授權立法,避免一攬子授權和無限期授權,並對被授權機關不當的授權立法行為及時糾正﹔控權,即對較大市的立法權限進行必要的設定﹔

  ……

  在立法任務如此繁重的情況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仍突出強調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立好法、立精法,以立法工作對改革的有力推進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據了解,下一步還會有一系列涉及立法與改革關系、通過立法引領改革的立法項目陸續推出,延續立法新常態。

  關鍵詞四:立法工作再出發

  孩子跟誰姓、姓什麼,到底誰說了算?從2014年11月開始,這將不再是問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第一次對姓名權作出法律解釋,這也是我國第一次對有關民法內容進行的法律解釋。

  制定、修改、解釋……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形式可謂全面開花,幾乎所有立法形式都囊括其中。

  不僅如此,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進,立法任務越來越重、難度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領域越來越寬,而2014年立法工作的功能在調整,任務在轉變,節奏在加快。

  立法功能——逐步由過去總結經驗為主,發展到引領改革、推動發展為主。這已經寫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成為立法工作重大指導方針的調整﹔

  立法任務——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關注的都是當前改革發展中重大突出的問題,2014年尤其明顯,幾乎找不出一部法律與社會熱點、焦點、關注點沒有交集的﹔

  立法節奏——關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議程,會發現提請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是會議召開之前列入議程的,正說明了立法任務的急與重。在時間如此緊迫、任務如此繁重的情況下,提高立法質量、增強法律實效,讓每一部法律都成為精品,成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今,立法法修改已啟動,將總結、梳理過去十多年來立法工作的成就經驗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有益實踐,讓立法工作在一個新的起點上再出發。

  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一覽表

  時間 會議 法律案

  2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 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和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

  4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 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關於刑法第三十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關於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解釋

  6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 關於修改軍事設施保護法的決定﹔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

  8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 關於修改預算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關於修改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10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 關於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反間諜法﹔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關於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

  12月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 航道法﹔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

  制表/張媛

(來源:法制日報)

(責編:劉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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