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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十字繡詐騙第一案一審宣判

2015年04月11日08:58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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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銀川十字繡詐騙第一案一審宣判

  □本報記者申東

  以高價回收十字繡為幌子,致使380余人上當受騙,被騙67萬余元。4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隨案扣押的44張十字繡和贓款1萬元發還被害人。

  從2010年8月起,王某以“高額回收十字繡成品”為名行騙,2014年5月被依法逮捕歸案。近日,西夏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並於4月7日進行了公開宣判。一審宣判后,王某當庭提起上訴。

  10萬元回收“清明上河圖”

  家住西夏區興涇鎮的小紅(化名)是眾多受害者中的一位,去年初,她無意中看到一則加工回收十字繡的廣告。廣告上寫明:高價找人繡十字繡,並留有聯系人的電話號碼。

  平時喜好針線活的小紅立即撥通電話。一名自稱姓王的女子在電話中告訴小紅,她對外出售十字繡材料,繡好驗收合格后會高價回收。根據畫的題材、大小,十字繡材料的不同,回收價格也不同。如果小紅能繡好一幅合格的“清明上河圖”,可以得到10萬元的酬勞。聽到高價回收的承諾后,小紅立即與王某見面簽訂合同。王某稱,為了能夠保証收到完工后的十字繡,小紅必須先交2000元押金。小紅見她合同、公章齊全,便交了押金。

  這之后,小紅開始沒日沒夜地加班趕制十字繡。為了盡快完成“清明上河圖”這幅長6米的十字繡,小紅眼睛熬壞了,頸椎也出現不適。然而,小紅的“清明上河圖”還未繡好,就得知自己被騙了,王某也被警方抓獲。

  挑毛病拖時間騙錢獲利

  與小紅的遭遇比起來,受害人沙秀梅的際遇似乎還好一些,從警方錄入的報案人信息中可以看到,沙秀梅在工地打工過程中聽工友說,最近接了十字繡的代繡活兒,先交1000元,就能得到1.2萬元的酬勞。沙秀梅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勝任這項工作,就聯系了這位號稱“北京市某工藝品中心銀川地區負責人”的王某。沙秀梅先交納了1000元押金,並簽訂了合同,不久后,沙秀梅完成了《八駿飛騰》的十字繡,從王某處獲得了1.2萬元酬勞。

  “當我繡完第一幅十字繡作品后,王某故意以當初約定的收購價格付了錢。眼看著1000元的押金換回了1.2萬元的回報,我的戒備心就沒了。”沙秀梅說,“我隨即又交了6000元定金,領了另一單貨。周圍很多人看到我用1000元的成本加手工換回來12000元,也紛紛加入到這個大軍中來。”

  去年春節前后,當代繡者把繡好的十字繡送到王姓女子處回收時,卻發現已是人去樓空。經銀川市西夏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全力偵破,犯罪嫌疑人王某於去年3月18日落網。

  據辦案民警介紹,王某並沒有固定的銷路,與受害人簽訂的合同存有很多漏洞。那些十字繡加工合同均為復寫本,合同均標注“北京市加工合同”。定制人的住所及公司信息卻含糊不清,有的合同用的是復印件,合同底部又加蓋了“某某工藝品中心合同專用章”的印章,所有定制合同底部的定制人,均歪歪扭扭地寫著他人的名字。

  經警方查証,這起系列詐騙案主要是王某利用高價回收為幌子,和交了押金的群眾簽訂收購合同,讓群眾相信,然后在回收的時候以各種理由挑毛病,拖延時間,拒絕回收群眾繡好的十字繡成品,從而騙錢獲利。

  簽虛假合同致380余人受騙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起,王某注冊“銀川市西夏區慧鑫工藝品店”,從事十字繡加工和銷售工作,通過發放傳單、刊登廣告等形式,對外謊稱其是北京某工藝品中心委托在銀川回收十字繡工藝品的負責人,以許諾高額加工費為誘餌,保証其在與客戶簽訂制作協議后,以高價回收客戶完成的十字繡成品。隨后,又以須繳納“押金”為由,與包括馬某在內的被害人簽訂十字繡虛假合同,騙得少則數百元多則幾萬元的錢款。

  法院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十字繡加工合同過程中,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的方法,誘騙380余名被害人繼續履行合同,騙取他人現金人民幣67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照我國刑法有關規定,裁定王某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案發后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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