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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自媒體廣告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2015年05月13日06:06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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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絡自媒體廣告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近期路怒族傷人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圖為某電商平台出現了以此為噱頭發布的商品廣告。(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李想

  “路怒男”毆打騎車女子、被打者次日自殺,成都別車女司機被打,長沙兩車追尾引發打斗……近日,與“路怒症”有關的傷人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此同時,某些電商竟以這些事件為營銷噱頭,迅速推出打人男子同款短褲、鞋子、被打女子同款汽車等商品,而且還有人下單購買。

  專家指出,當前我國網絡自媒體廣告處於法律模糊地帶,建議在立法工作中加強對網絡自媒體廣告的監管,並強調廣告倫理建設,避免社會暴戾之氣通過網絡廣告進一步傳播。

  路怒族事件折射網絡戾氣深重

  4月26日晚,安徽亳州市區希夷大道上,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拐彎時險些撞上迎面而來的電動三輪車。由於躲避及時,兩輛電動車並未發生剮蹭。本是一場有驚無險的事件,沒想到騎三輪車的男子突然下車,將該女子和電動車踹倒在地,又朝她頭部猛踩幾腳,將其打傷后揚長而去。次日下午,該女子在家中自殺身亡,其丈夫稱她被打后在家捂著臉哭了很久。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同時發布尋人啟事重金懸賞,希望市民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線索。

  這起事件在網絡上被概括為“路怒男當街猛踹騎車女”,並和近期發生的多起“路怒族”傷人事件聯系在一起。5月3日,四川成都一名女司機因別車被后方小車司機逼停后拖出車外打傷﹔同日,雲南昆明一奔馳車主與另一車主因進收費通道排隊加塞斗氣,在出收費站后一路別車,最終奔馳車將對方車上下來的一名老人碾死﹔5月5日晚,貴州遵義一名女公交車司機開車靠站時遭一輛奔馳車擋道,遂與奔馳女司機發生口角,隨后遭奔馳車上一名男乘客毆打……由“路怒症”引發的一系列暴力事件,讓人們對社會上蔓延的暴戾之氣憂心忡忡。

  當公眾關注的焦點集中在譴責“路怒族”以及開斗氣車違規行駛的危害時,一些電商平台上竟然出現了以此為營銷噱頭的商品廣告。比如,以成都路怒打人事件為噱頭的廣告主要分為幾類:推銷售賣挨打女司機同款轎車,並宣稱“操控靈活”、“超車別車強行變道毫無壓力”﹔服裝銷售商宣傳打人者同款短褲,表明“連續暴擊裝備”﹔宣傳銷售錄像所用的行車記錄儀等。

  “互聯網自媒體發展速度過快,網絡法治化和道德化進程稍顯落后已是我國實際情況。實踐中不少網民缺乏法治觀念,網絡戾氣和網絡暴力層出不窮。”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傳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巍表示,缺乏法治觀念和基本同情心的網絡輿論,再加上絲毫沒有商業道德的網絡廣告,說明我國網絡法治化和道德化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借打人事件營銷已越法律紅線

  專家指出,以路怒族打人事件進行營銷的廣告,不僅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而且嚴重違反了商業基本倫理和商業道德,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內容中不得出現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泄露個人隱私的內容、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以及含有暴力的內容。

  “路怒族打人事件充滿戾氣,對他人當街暴打已經涉嫌故意傷害、尋舋滋事等相關罪名,是典型的負面暴力信息。商家以違法的暴力犯罪為工具進行商業性宣傳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朱巍說,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強調機動車要遵守交通規則,強行變道、超車和別車的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同時,商家以違法行車和道路陋習為噱頭來營銷產品,嚴重損害了社會秩序和良好風尚。朱巍指出,法律是最低等級的道德,網絡廣告、特別是一些自媒體廣告,不僅應以廣告法等法律來約束自己,而且應該向更高的道德標准看齊。

  “廣告商業倫理道德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自身價值坐標。”朱巍認為,自媒體電商以戾氣為宣傳噱頭,沒有遵循文明、和諧、法治的精神,也違背了誠信、友善的基本原則。這種違反道德標准的宣傳廣告,突破了社會道德底線,反映出這些商家的冷漠和對正義的漠視,間接導致了被打者隱私權、名譽權等相關權利的二次侵害。

  立法加強網絡自媒體廣告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廣告法約束的對象是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商家的廣告行為。而那些利用自媒體營銷的個體商家發布的廣告,還屬於法律模糊地帶。”朱巍說。

  朱巍指出,自媒體廣告監管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自媒體發布者的行為屬於憲法規定的表達自由范圍,如果對其實施事先監管,可能侵害表達自由。而如果不對其進行有效監管,微信營銷、微博炒作、淘寶商家違規宣傳等情況就很難得到遏制。

  “當前,因自媒體虛假宣傳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甚至是傳銷事件時有發生,這就給立法者和執法者敲響了警鐘,督促其對自媒體廣告進行有效監管。”朱巍說,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制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建議在立法工作中考慮加強對網絡自媒體廣告的監管,並強調廣告倫理建設。

  朱巍表示,自媒體廣告還應該通過自律的方式來加強自我約束。但這種自律並非僅停留在道德層面,還應落實在紙面上,建議通過網絡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公約細則來夯實基礎。

  朱巍指出,網絡自媒體廣告道德體系和法治體系建設,必須與網絡誠信制度建設相結合,違法違規、違反商業倫理的宣傳等也應納入商家和自媒體誠信評級中。建議在自媒體發布平台中建立征信機制,將信用標准具體化,把廣告商業倫理也納入到標准中。隻有這樣才有可能建立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網絡廣告環境,避免網絡冷漠與戾氣傳播。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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