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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走出國門知識產權先行

2015年06月30日05:36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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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藥走出國門知識產權先行

  國內中醫藥產業的現狀,迫切需要加快推行中藥現代化進程,尤其是全面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吳學安

  浙江中醫藥大學日前在京宣布,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抗癌中藥康萊特注射液經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可通過,進入三期臨床,在美癌症患者中擴大使用。美國《科學》雜志指出,康萊特是繼中草藥麻黃素、青蒿素發明之后又一個擁有專利的成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於文明表示,這是我國中藥創研的重大突破,也是中藥走向世界的新裡程碑(6月28日《光明日報》)。

  中國是中藥大國,卻是中藥出口小國。作為中醫藥的發源地,中國擁有1萬多種中藥資源和4000多種中藥制劑。但在目前近200億美元的國際中藥市場上,中國僅有3%的佔有率,而且其中約有70%來自中草藥原料,附加值高的中成藥出口微乎其微。“我國已有900多種中藥被國外企業搶先申請了專利,一些外企已高調宣布進軍中藥市場和中藥研發,中藥專利保護已迫在眉睫”。此前,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梧州中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許淑清建議,建立國家層次的醫藥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尤其建立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知識產權無疑是民族中藥產業面對挑戰時必須緊緊抓住的利器”,這已成為業內人士的共識。長期以來,由於缺乏有效的專利保護,仿制中藥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當外國人用高科技手段“敲碎”中藥這道技術屏障之后,必然會長驅直入。以中藥專利保護為例,多年以前就有沉痛的教訓,如青蒿素被國外一家企業根據科研論文進行結構改造並搶先申請了專利,僅此一項,中國每年至少損失2億至3億美元的出口額。業內人士無不擔憂:長此以往,民族中藥不但難以走向國際市場,弄不好連國內市場都無法保留。

  曾有人樂觀地預測,中藥產業將是21世紀最具發展空間的產業之一。世界草藥市場的銷售額目前正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遞增。這對於擁有得天獨厚中醫藥資源的中國而言,切實推進中藥現代化進程,實施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戰略,無疑是一個絕好的機遇,同時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目前,國內中藥產業存在著標准不一,質量不穩的問題,仍沒有完全擺脫“郎中抓藥”的局面。要想挽救國藥生存危機,實施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就應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理論、方法和手段,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從傳統知識產權保護出發,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及中介機構的作用,建立有組織的知識產權實務指導體系。

  中醫藥凝聚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聰明才智和智慧,是中國傳統文化以及世界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最具特色、最有前景的知識產權領域。中醫藥知識產權涉及的范圍很廣,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多個方面﹔內容包含中藥材、飲片、處方、制藥工藝、文獻及信息資源等。對於中藥關鍵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應該通過專利來實現。中醫藥產品在進入國際市場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及時向進入國提出專利申請,在真正意義上保護其在國際市場的利益﹔以商標保護樹立中醫藥的國際品牌。中醫藥產品應以國際標准為目標,塑造中醫藥馳名品牌,敢於和國際上的名牌進行較量﹔以商業秘密保護中醫藥的獨到之處﹔以著作權保護對中醫藥傳統思想和文化理念挖掘與整理的專著,樹立中醫藥文化在世界上的地位,為中醫藥文化和產品走向世界奠定思想基礎。

  國內中醫藥產業的現狀,迫切需要加快推行中藥現代化進程,尤其是全面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毋庸置疑,盡快形成一個中醫藥知識產權復合保護體系勢在必行,如在選題階段,新思想、新方案等可受技術保密法保護﹔在開發階段其處方、工藝等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在市場推廣階段則受商標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對新藥監測期的保護等。隻有用現代科技和管理重新解讀國藥理論,將傳統優勢與現代醫學和高科技相結合,深層次研發,同時加強國藥知識產權保護,才能做大做強中藥產業。可以說,隻有切實提高全社會中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注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性,既有分工又有配合,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中藥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將國藥知識產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來源:法制日報)

(責編:劉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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