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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技校應為企業提供私人訂制

2015年07月01日06:47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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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職校技校應為企業提供私人訂制

  2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分組審議。與會人員建議,適時修改職業教育法,理順體制機制,增強可操作性,推動職業教育健康發展

  本報訊 記者張媛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29日下午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了分組審議。有常委會委員指出,我國的職業教育主要為政府辦校,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要充分發揮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作用,提高企業參與積極性。

  趙少華委員表示同意報告中強調的“提高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水平,明確各級政府對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責任”內容。但她指出,如果單純或者過於依賴這種途徑,資金問題恐怕很難得到有效解決。她建議,把職業教育和市場相結合,讓職業教育的培訓方向在選擇上更加接地氣、與市場接軌。這就要明確企業法律責任,發揮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作用,同時給予企業應有的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

  “現在職業教育和企業用人實際是‘兩張皮’,先培訓后就業落實起來很難。”方新委員說,讓企業更多發揮主體作用,參與到辦學中來,不是要求每個企業都辦職校、技校,但是職校、技校應該為企業,尤其為大企業或者一個行業的小企業提供“私人訂制”,包括招生、培訓課程、實習等,都可以讓企業全程參與。

  李連寧委員建議,進一步健全企業辦職業技術教育的鼓勵機制。可對辦職業學校的企業減免教育費附加,使其有更充裕的經費來進行職業教育。同時,把政府職業教育經費撥付給辦職業學校的企業,對其予以扶持、補助,提高其辦職業教育的積極性。

  修職業教育法體現終身學習理念

  本報訊 記者張媛 29日在審議關於檢查職業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多位常委會委員提出要修改職業教育法。

  溫孚江委員認為,職業教育法已施行19年,與現實要求不太適應,要適時進行修改,這是職業教育向正規發展的“牛鼻子”。

  艾斯海提·克裡木拜委員說,職業教育法施行19年中,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有了很大變化,然而當時的規定比較籠統、抽象,原則性條款過多,操作性條款太少,法律規范要件不全,致使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職業教育法進行全面修改。

  韓曉武委員建議適時修改職業教育法。他認為,職業教育法要充分體現終身學習的理念,在體系、制度、途徑等方面,要保障職業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會”。國家教育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這為職業教育在學習型社會和終身教育體系建設中提出了新要求。修改職業教育法要體現職普協調、中高職銜接、與繼續教育溝通、學歷和非學歷並舉、雙証並重等制度安排。

  打通中職高職進入本科升學通道

  本報訊 記者張媛 29日在審議關於檢查職業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有常委會委員和全國人大代表不約而同地提到了現在職業教育為“斷頭”教育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李晉說,目前中高職雖同屬職業教育,但專業目錄不統一,課程設置缺乏系統性和遞進關系。在招生政策方面,我國高職院校以招收普通高中學生為主,中職升學招收指標佔比不足15%,應用技術本科和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情況也大體如此。這樣產生的結果是,每個層次的職業教育往往都成了“終結式”教育,這不利於高技能人才的銜接培養。近年來,全國各地在打通人才培養“立交橋”方面作出一些探索,但總體規模有限,各層次職業教育在培養目標、專業設置、課程內容、教育過程、監督管理等方面也缺乏統籌安排。

  李晉建議,通過修改職業教育法,引領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暢通各層次職業教育縱向銜接的上升通道,形成適應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貫通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劉政奎委員指出,目前職業教育隻有中職和專科兩個層次,高職學生畢業想繼續深造,須考入普通高校方可取得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而現在產業技術升級和技術重心提升又需要職業技能人才的培養重心高移,層次連續的職業技術人才培養體系也是行業、企業、社會職業人才結構的必然要求。

  所以,劉政奎建議研究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同時構建職業學士、技術學士或者專業學士制度,既可以選擇優秀的高職院校試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也可以通過政策導向而不是行政命令,引導一批非研究型大學轉向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培養高層次實用型技術人才,滿足人才市場的需要。同時,要打通中職、高職進入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升學通道,以技能為考試的主要內容,也可以試行寬進嚴出的培養模式。

  縣鄉農技機構面臨后繼無人現狀

  本報訊 記者張媛 29日在審議關於檢查職業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劉振偉委員指出,要對農業職業教育“高看一眼”。

  劉振偉說,農業職業教育是整個職業教育中最為薄弱的環節。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農業技術推廣法,明確了縣鄉農技推廣機構的公益性質,避免其在機構改革中再受沖擊。2013年,對法律實施情況回頭看時卻發現,不少縣鄉農技推廣機構有編無人,技術人員普遍老化,農科大學生寧可改行也不願去縣鄉工作。過去,縣鄉機構的主力軍是職教生,如今卻面臨后繼無人的現狀。農村基層想吸引和留住技術人才,就要有政策保障和清晰的導向。

  此外,劉振偉認為,還要完善農民培訓制度,瞄准培養新型職業農民,解決誰來種地的問題。對貧困地區的職業教育,要舍得加大投入,培養了一個人才,就解決了一戶脫貧,意義重大,功在千秋,切勿輕視。

(來源:法制日報)

(責編:劉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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