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2015年07月01日16:51 |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2011年2月2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來源:新華社)
(責編:劉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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