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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通過憲法宣誓制度

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等就職時向憲法宣誓

2015年07月02日05:1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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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記者崔清新、王思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根據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決定任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產生后進行憲法宣誓。該決定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決定。

  相較於6月24日決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會審議時規定的65字誓詞,通過的決定無論從字數上還是內容上都做了調整。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韓曉武說:“這恰恰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民主的表現。”他解釋說,常委會委員在審議草案的過程中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其中很多建議是關於修改誓詞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按照法律程序,根據委員們的審議意見將誓詞修改為現在的表述。決定的通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舉措,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有利於樹立憲法權威,有利於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觀念,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02日 06 版)

(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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