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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開征房地產稅還有多遠

2015年08月08日08:55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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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面開征房地產稅還有多遠

  □ 新華社記者 韓潔 任峰 侯雪靜

  最新調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房地產稅法等七大稅法增列其中,在彰顯立法機關堅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決心的同時,也讓公眾視野再度聚焦房地產稅的改革。

  房地產稅法漸行漸近,距離全面開征房地產稅還有多遠?全面推進稅收法定的路線圖是什麼?新華社記者採訪了有關權威人士,繼續追蹤。

  人大主導立法

  房地產稅法漸行漸近

  今年是上海和重慶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第四年。四年來,伴隨房價起伏跌宕,有關房地產稅改革的討論不絕於耳。在“有人歡喜有人憂”的復雜情緒中,改革的點滴動向牽動全社會的神經。

  盡管一段時間房地產稅改革陷入消息“靜默期”,但從去年全國人大首度回應“稅收法定”,表示會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到房地產稅法列入2015年立法計劃的預備項目,再到此次增補進本屆全國人大的五年立法規劃,改革步伐並沒有放慢。

  經濟增速放緩背景下,市場上不乏“房地產稅該不該征”的爭議。但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看來,推進這一改革勢在必行。

  “開征房地產稅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尤其在土地財政作為地方融資主渠道的現狀改變后,房地產稅將成為未來地方財政的重要收入來源。”倪鵬飛說,征收房地產稅也有助於實現財富公平分配,抑制投機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更穩健發展。

  而根據新一輪全面改革的部署,未來房地產稅改革不僅僅影響個人住房征稅。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稅收法定背景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不同於以往“房產稅”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來更豐富的改革思路。

  “房地產稅其實是一個綜合概念,既包括房產稅,也包括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等相關稅種。”張斌說,房地產稅立法的目的在於減少建設和交易環節的稅費,重點發展保有環節房地產稅,進而完善房價形成機制。

  此次全國人大公布的立法規劃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房地產稅法草案明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牽頭,財政部參與配合。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表示,這將是首個由全國人大牽頭制定的稅法,凸顯我國加強立法機關主導立法的改革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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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稅法牽扯面廣,涉及部門、利益主體多,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由全國人大主導立法,能更好排除部門利益干擾,使立法草案更加客觀權威,更加公開透明代表民意。”施正文說。

  七大稅法齊亮相

  稅收法定“路線圖”漸明

  除了房地產稅法,此次一並被補充進本屆全國人大五年立法規劃的還有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佔用稅法等稅法。這向外界釋放出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定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重要信號。

  根據今年三月黨中央審議通過的《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到2020年前我國將完成相關稅種的立法工作,期間不再出台新的稅收條例﹔擬新開征的稅種,將根據相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同步起草相關法律草案,並適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同時,配合稅改進程,適時將相關稅收條例上升為法律。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說,目前我國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稅法隻有三部,其余15個稅種都是依據國務院條例的形式存在。要在2020年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意味著未來平均每年要制定三部左右的法律,立法工作量非常大。

  張斌認為,此次先行推進立法的七大稅種,體現了落實稅收法定“先易后難”的原則,也與中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重點相吻合。

  以環境保護稅法為例,環境保護費改稅早在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就有涉及,是與社會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一個稅種。“環境保護稅立法旨在更好地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社會節能減排,推動全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張斌說。

  與環境保護費改稅類似,資源稅改革始終在穩步推進中。在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的基礎上,稀土、鎢、鉬資源稅費改革和調減鐵礦石資源稅政策也在上半年順利實施。這意味著稅種立法勢在必行。而關稅、船舶噸稅、耕地佔用稅等在稅收體系中都屬於小稅種,立法條件也相對成熟。

  同時,今年有望全面完成改革的“營改增”也將隨之帶來增值稅法的立法。張斌說,該法草案或將於明年提請審議,但其立法難度也較大。隨著營業稅退出中國歷史,下一步如何簡並稅率、優化稅制結構、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稅收分成等難題都需要伴隨立法考慮。

  施正文表示,七大稅法寫入立法計劃體現了改革綜合謀劃、協同推進的頂層設計。當前財稅體制改革正向深水區邁進,下一步個人所得稅改革等難度更大的綜合性稅改也將進入視野,從而推動實現到2020年前完成稅種立法的改革目標。

  從立法到出台

  全面開征房地產稅還有多遠

  在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之下,房地產稅立法已經箭在弦上。但房地產稅立法與開征房地產稅之間並不能直接劃等號。多位專家表示,即使立法工作完成,也不意味著房地產稅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征。從立法到開征至少還有三道“坎”。

  頭一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順利出台,關鍵在於一些改革爭議內容能否達成共識。據悉,目前草案仍在抓緊起草中,未來開征是否設“起征點”、是否按人均居住面積等信息尚不得而知。

  張斌認為,在立法和改革過程中,需處理好房地產稅對樓市短期沖擊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關系、處理好房地產稅與土地增值稅等其他稅費的關系等。此外,社會關注的要不要設“免征額”等問題都必須在草案中有所突破。

  第二道“坎”是立法草案能否順利提請全國人大審議並通過,這關系到房地產稅法能否如期出台。此次房地產稅法被列入本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一類項目,所謂一類立法項目意味著該法立法條件比較成熟,擬在任期內提請審議。

  但專家表示,這僅僅意味著房地產稅法草案必須在本屆全國人大任期內,即2018年3月前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但是否能審議通過並不確定。歷史上不少立法草案因爭議大、意見不統一而歷經幾屆人大審議,如預算法的修訂就歷經三屆人大、四次審議才完成。

  第三道“坎”是開征的條件是否具備。專家表示,即便房地產稅法出台了,也不意味著房地產稅會馬上開征。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必須選擇好改革時機,謹慎開征房地產稅。

  倪鵬飛認為,開征房地產稅有助於建立樓市長效調控機制,引導房地產市場回歸相對健康的發展軌道。但房地產稅的開征,雖短期影響有限,終究會對市場產生一定影響,把握好改革推出的時機至關重要。

  施正文認為,在全國人大開門立法的背景下,應進一步推進立法和改革進程的透明。何時開征、如何開征房地產稅應提早向社會表明態度,讓公眾早有預期。

  “征收房地產稅,是從百姓口袋裡直接收稅,如果將來會設定免征額,也要盡早告知社會改革不會增加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施正文表示,房地產稅雖是小稅種,但牽動每一個人的利益。稅收政策越透明,越有助於改革的穩妥推進。切好利益蛋糕,才能釋放改革紅利。

  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

(來源:法制日報)

(責編:劉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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