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判死緩巨貪或將把牢底坐穿
2015年08月28日08:36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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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161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作的關於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完善了有關綁架罪、妨害公務罪、擾亂法庭秩序罪的規定,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增加規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寶樹作的關於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三審稿增加了提高燃油質量標准的規定,強化了省級政府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完善了有關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等內容。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經榮作的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草案二審稿完善了有關科技成果處置、科技成果收入分配的規定,提高了給予科技人員獎勵和報酬標准。
法律委員會認為上述三個法律草案已比較成熟,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作的關於資產評估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三審稿進一步規范了評估師和評估機構從業行為。
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赦,國家主席發布特赦令。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作了說明。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亮點
1.嫖宿幼女罪擬取消 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取消了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嫖宿幼女罪。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表示,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修訂刑法時增加的有針對性保護幼女的規定。考慮到近年來這方面的違法犯罪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執法環節也存在一些問題,建議取消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嫖宿幼女罪,對這類行為可以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關於奸淫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的規定,不再作出專門規定。
據介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審議稿7月6日在中國人大網站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后,許多意見認為應當取消現行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在當前情況下,取消嫖宿幼女罪有利於對幼女的統一保護,也能體現出對幼女特殊保護的立法精神。
此外,草案還對綁架罪有關條款進行了進一步修改。草案規定,犯綁架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同時,草案在對虐待被監護人、看護人的犯罪,以及虛假訴訟罪的規定中增加了單位犯罪的規定。
■解讀
司法實踐中飽受爭議 深陷存廢之爭
雖然初衷是加大對幼女的保護,但嫖宿幼女罪在司法實踐中受到諸多質疑。
“司法實踐中出現了隻要是幼女,明明有強迫,還是定了嫖宿幼女罪的現象。相比強奸,‘嫖宿’首先給人的感覺就變了。而且這個罪沒有從重處罰的規定,沒有死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顧永忠說,“被害人家屬不滿,社會各界也質疑。”
許多專家認為應取消嫖宿幼女罪,凡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一律定為強奸罪,加重處罰。
“雖然嫖宿幼女比強奸罪的量刑起點高,但多人多次嫖宿幼女等惡劣行為卻沒有適用強奸罪的加重條款,反而定罪很低。”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勞東燕說。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鬆林說:“強奸罪的條款中規定,奸淫幼女以強奸罪論從重處罰,而嫖宿幼女罪則是另外單獨列出。二者有重合,司法實踐的執行中也缺乏統一。”
除了法律本身的問題,“嫖宿”一詞可能給幼女帶來的“污名化”也被廣泛詬病。許多人質疑,幼女往往是被欺騙、引誘甚至脅迫才被嫖宿。嫖宿幼女罪,是否等於給幼女貼上“賣淫”的標簽?勞東燕建議,加強保護幼女,可以把嫖宿幼女罪歸並到奸淫幼女罪條款中,並獨立單列放在強奸罪外。
2.對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採取終身監禁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規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表示,對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特別是其中本應當判處死刑的,根據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採取終身監禁的措施,有利於體現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維護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實踐中出現這類罪犯通過減刑等途徑服刑期過短的情形,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草案還針對襲警行為增加了規定,以更好震懾和預防犯罪。草案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從重處罰。同時,草案對刑法中擾亂法庭秩序罪有關條款進行了進一步修改,明確罪與非罪的界限,防止適用擴大化。
此外,草案針對虛假訴訟行為作出進一步規定。草案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
亮點
1.機動車限行授權條款被刪除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修訂草案第三次提交審議。修訂草案的前兩次審議稿中都規定了地方政府對機動車實施限行的授權條款,三審稿中一個很大的修改就是將機動車限行的授權條款刪除。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寶樹介紹,有些常委會委員、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限制機動車通行涉及公民財產權的行使,應當慎重﹔解決機動車大氣污染問題,宜通過提高燃油質量、提高用車成本等方式解決。目前雖然有一些地方限制機動車通行,但是范圍限於城市區域,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限制機動車通行,范圍太大,會影響流通,分割統一市場。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考慮到限制機動車通行的社會成本高,群眾反響大,可以不在本法中普遍授權實施,由地方根據具體情況在其權限范圍內規定。因此,刪去了這一條款。”孫寶樹說。
2.凡實名舉報 須反饋結果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新增加規定,對實名舉報排污的公眾,環保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保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反饋處理結果等情況。
為了保障公民參與和監督大氣環境保護的權利,草案規定,環保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保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方便公眾舉報﹔接到舉報的,應當及時處理並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反饋處理結果等情況,查証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草案要求,舉報人舉報所在單位的,該單位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草案還規定,大氣環境質量標准、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應當供公眾免費查閱、下載,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應當向社會公布。
3.明確環保部門進廠抽檢抓源頭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三審稿賦予了環保部門單獨進行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的權力。規定省級以上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等方式,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的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不打招呼,不留情面。”專家指出,修訂草案將相關監管職權賦予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有利於從源頭嚴格管理車企,形成震懾。
4.提高油品標准,嚴格約束油企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條款,提出制定燃油質量標准,應當符合國家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時,石油煉制企業應當按照燃油質量標准生產燃油。
中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委員會有關專家表示,油品標准的升級,可實現全部在用機動車排放淨化系統效率的進一步提升,保証達到相應階段排放標准的機動車達標排放,在成品油儲運過程中各個環節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等有害氣體的排放。
5.高科技遙感 行駛車輛排放也能檢測
對行駛中的機動車尾氣排放,如何監管?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行駛的機動車的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配合。
北京市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副主任厲凜楠說,遙感監測有助於填補對上路行駛的機動車的監管空白,提高環保執法檢查的科技含量。
據新華社
(責編:沈王一、劉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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