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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大行使決定權“重大事項”將明確

2015年09月02日14:0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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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蘭州9月1日電  (記者曹樹林、柴秋實)記者從日前召開的甘肅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獲悉:甘肅省擬制訂應交由人大行使決定權的重大事項“清單”,以切實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重大事項的決定權。

  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政府應向人大報告工作,重大事項應由人大行使決定權。但長期以來,“重大事項”范圍界定不清,直接制約了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決定權。為此,甘肅省擬出台《中共甘肅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須報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范圍。

  根據《意見》,這些重大事項包括:編制或變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財政預算決算﹔編制或修改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產業布局規劃等。甘肅省明確,推行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年度清單制度。每年底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擬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的建議清單,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征求意見,由政府修改完善並報本級黨委研究同意后,列入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年度工作要點。


  《 人民日報 》( 2015年09月02日 11 版)
(責編:劉茸、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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