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4日09:23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近日通過關於運城等設區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決定指出,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決定,運城、晉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從決定公布之日起,可以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忻州、呂梁、晉中、長治、臨汾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自本市人大依法產生法制委員會之日起,可以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陽泉、朔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待省人大常委會評估確定后,可以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
此前,山西省除了太原和大同可制定地方性法規外,其他市都無立法權。(記者 王志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