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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

制定反恐怖主義法是現實需要

本報記者 張洋 彭波
2015年12月28日03:0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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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北京閉幕。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新表決通過的反恐怖主義法、反家庭暴力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的有關問題,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反恐辦和國家衛計委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全面系統規定我國反恐怖工作的體制機制

  發布會上,國家反恐辦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長安衛星說,制定一部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既是當前打擊恐怖主義的現實需要,也是我國的國際責任。

  “反恐怖主義法是在總結近年來我國防范和打擊恐怖活動工作的經驗,借鑒國外有效做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是一部規范政府和社會開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全面系統地規定了我國反恐怖工作的體制、機制、手段、措施。”安衛星說,今后中國各有關部門將認真貫徹反恐怖主義法,著力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水平,堅決維護我國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有記者提問立法如何平衡反恐和人權保障之間的關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解釋:第一,強化反恐怖主義措施,有效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活動,這本身就是人權保障的一個重要方面。第二,在反恐工作中,賦予執法機關必要手段的同時加強了對執法的規范,防止執法手段本身侵害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反家庭暴力法旨在促進和諧家庭關系的建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負責人郭林茂介紹,反家庭暴力法主要從預防和制止兩方面來解決家庭暴力問題。預防方面主要內容包括:強調政府、有關組織、媒體及教育機構有責任、義務宣傳教育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強調政府及有關組織有責任、義務進行反家庭暴力的培訓及預防工作﹔人民調解組織及用人單位有義務對家庭糾紛、家庭矛盾進行調解﹔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教育,應該採取文明的方式,不得採取家庭暴力。郭林茂說,法律規定了三項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措施,包括強制報告、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

  在郭林茂看來,法律規定可讓全社會認識家庭暴力是不被允許的,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並讓實施家庭暴力的人得到法律懲處,“整體來說,最大的作用是促進和諧家庭關系的建立。”

  獲得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條件和標准非常高

  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備受關注。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作為國家最高榮譽,它是根據憲法設立的一項新的獎勵制度。本法是一部對最高的國家榮譽制定的專門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向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授予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獎章,簽發証書。“它的條件和標准非常高,這些獲得者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標准,最后獲得者的數量要與國家最高榮譽的性質和地位相匹配。”武增說。

  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都可享受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

  在回答“禁止代孕條款被刪除”的問題時,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今后會繼續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管理,予以規范,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同時,還進一步地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對於失獨家庭救助,張春生表示,按照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由於已經允許所有公民生育兩個子女,新法之后對自願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如果再出現類似的情況,不再參照原有法律規定的第二十七條。國家衛計委指導司副司長周美林補充說:“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隻生一個子女的家庭,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的,即使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后,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都可以按照規定獲得幫助和扶助。”

  張春生表示,這次根據五中全會關於全面放開“兩孩”的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 人民日報 》( 2015年12月28日 04 版)

(責編: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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