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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實施國家安全法座談會發言摘編

2016年04月18日16:0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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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

  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李建國

  在第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到來之際,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為我們深刻認識國家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重大進展,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新局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習近平總書記以強烈的憂患意識和敏銳的洞察力,深刻分析我國國家安全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一重大戰略思想。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積極穩步推進國家安全立法工作。經過三次審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新制定的國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二十九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實施,對於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國家安全法適應了國家安全形勢發展變化的迫切需要,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國家安全法明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為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奠定了法律基礎。國家安全法確立了國家安全工作領導體制機制,為實現維護國家安全各領域任務提供了制度保障。國家安全法為構建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推進國家安全各項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基礎支撐。

  國家安全法作為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中的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法律,內容非常豐富,內涵也十分深刻。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國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堅持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最根本的就是旗幟鮮明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這是確保國家安全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政治原則,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動搖。國家安全法在第四條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第五條規定:“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動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國家安全工作。國家安全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遵循這一指導原則,國家安全法規定了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以及新型領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任務﹔規定了國家安全工作應當遵循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和統籌各領域安全的原則。從而,構建起集各領域安全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國家安全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將“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立法目的﹔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作為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的重要原則﹔規定了維護人民安全,就是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衛人民安全,就要創造良好的生存發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境﹔並在多處規定要保護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權益。這些規定,充分體現了維護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終極目的。同時,人民是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堅力量,做好國家安全工作,必須緊緊依靠人民,取得人民的擁護和支持。國家安全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專章規定了公民、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權利,這是維護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堅持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安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決不放棄維護國家正當權益、決不犧牲國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國不要指望我們會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們會吞下損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苦果。”國家安全法第二條科學界定了國家安全的定義,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這裡既明確了國家安全法的調整范圍,又鮮明地亮出了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底線。

  我們要著眼於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立足為“十三五”發展提供安全保障,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的目標任務,通盤謀劃國家安全各項工作,整體推進國家安全法的全面貫徹實施。依據法定職責權限,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把貫徹實施國家安全法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勇於擔當,認真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職責。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抓緊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動國家安全教育進學校、進教材、進課堂。在全社會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活動,使國家安全觀念深入人心。加強國家安全相關立法,加快形成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為維護我國國家安全提供堅實的法律制度保障。

  

  將國家安全法宣傳擺在重要位置

  中央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黃坤明

  制定實施國家安全法,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舉措,是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安全法制體系的核心工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中宣部把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列入2016年宣傳思想工作重點,積極調動全系統的力量,為國家安全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中央和地方媒體認真做好法律審議通過的程序性報道,深入解讀國家安全法主要內容,及時回應外界關切熱點。

  結合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六五”普法規劃等工作,在全社會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形勢教育,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等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普及國家安全法律知識,引導干部群眾認清國家安全形勢、增強危機憂患意識、樹立國家安全觀念,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履行職責,有效抵制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國家安全法明確將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是宣傳普及國家安全法的有利契機。中央主要媒體在顯著位置刊播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報道了有關部門披露的一批涉國家安全案件,制作刊播一批短小精悍、活潑易懂的新媒體產品。中央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推出專題,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知曉度,增強全社會對國家安全的關注度。

  我們要把國家安全作為頭等大事,將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擺到更加重要位置,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為契機,創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當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任務艱巨繁重。要緊扣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法實施周年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系列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注重實效的宣傳教育活動,比如主題展覽、知識競賽、影視歌曲、典型評選等,主流媒體集中刊播相關專題報道、評論和理論文章,定期公布有關案例,注重通過多媒體平台提高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特別注意體現貼近性,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體會到國家安全與自己切身相關,提高全民維護國家安全的主動性和參與度。

  結合貫徹落實《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推動各地各部門把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作為領導干部日常學法、用法的重要內容,納入具體學習計劃和法律培訓等工作安排,確保學習時間,促進領導干部學習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經常化、制度化。

  

  推動國家安全法的宣傳普及不斷深入

  司法部部長 吳愛英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我們黨維護國家安全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創新,是新形勢下指導國家安全工作的強大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認真學習、系統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對於應對我國國內外安全挑戰、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深遠意義。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做好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學習貫徹和宣傳教育工作,深入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的時代背景和重大意義和豐富內涵,深入宣傳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宗旨,進一步堅定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深入宣傳普及國家安全法以及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等法律法規,是推動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性工作。國家安全法等法律頒布以來,司法部結合全國“七五”普法規劃的研究制定,推動將國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納入“七五”普法規劃重要內容。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對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傳和國家安全法在全社會的宣傳普及作出部署安排。全國普法辦組織專家學者錄制了國家安全法微視頻公開課,會同有關部門編寫權威普法資料,准確解讀、廣泛普及國家安全法律知識。以國家安全法為主要內容,組織開展全國百家網站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動漫微電影作品征集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推動把國家安全法的宣傳普及納入“七五”普法規劃,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大力宣傳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等與維護國家安全密切相關法律法規。要精心組織好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傳活動,堅持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推動國家安全法的宣傳普及不斷深入。

  強化維護國家安全法治意識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前提。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在普及國家安全法律知識的同時,更加注重培養維護國家安全法治意識,努力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要推動國家安全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促進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層延伸。要抓好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把國家安全相關法律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要內容,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督促國家工作人員學習掌握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知識,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要堅持國家安全教育從青少年抓起,通過在各類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增加國家安全法主題內容,組織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專題活動等,引導青少年從小樹立維護國家安全意識。要注重以案釋法,結合公開發布的典型案例,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從社會公眾易於理解接受的角度,生動直觀地普及宣傳國家安全法。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方式方法創新,注重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以及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擴大覆蓋面、增強滲透力,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把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教育部副部長 劉利民

  國家安全法頒布以來,教育部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加強和深化教育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認真落實“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法定要求。把國家安全法教育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編寫國家安全教育學生讀本,系統規劃和科學安排國家安全教育的目標定位、原則要求、實施路徑。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分階段、分層次安排國家安全教育內容,構建大中小學有效銜接的國家安全教育教學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設國家安全教育教學資源庫,已開設15門直接相關的在線開放課程,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學習資源。深入實施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建設推進計劃,組織開展國家安全專題研究,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智力支持。

  扎實做好教育系統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省級黨委教育工作部門和75所直屬高校黨委全部建立統籌落實本地本校維護國家安全和學校穩定工作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扎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會同公安部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2015年發生在校園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同比下降35%。切實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准確把握教育系統國家安全形勢,全面開展風險調查評估、監測預警,有效防范和處置各種滲透破壞活動。積極參與國家安全相關重點領域工作協調機制,抓好有關工作落實。教育系統特別是高校連續27年保持穩定,成為全社會維護穩定的積極力量。

  加快培養國家安全工作專門人才和特殊人才。開設與國家安全相關的信息安全、信息對抗、保密管理等3個本科專業,共布點115個。2015年設立“網絡空間安全”一級學科,29所高校新增列或調整設立博士學位授權點,系統培養高層次網絡安全人才。鼓勵有關學位授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國家安全各領域的人才培養工作。組織國家安全相關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制定完善教學質量國家標准,作為專業准入、專業建設和專業評價的依據。聯合有關部門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建立高校與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有針對性地培養適應國家安全工作需要的高素質工程技術人才。

  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地各校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廣泛開展國家安全知識競賽、專題講座、主題班會等活動,積極參與國家安全法律知識普及周、全國大學生信息安全競賽等活動,引導師生牢固樹立國家安全意識、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教育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面向學生的國家安全校外教育項目和教育基地,進一步增強國家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

  

  提高首都國家安全工作水平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杜德印

  北京作為首都,是國家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北京的國家安全工作在整個國家安全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肩負著特殊重要的使命和責任。在新的形勢下,北京涉及國家安全的各領域也面臨許多新情況、新特點,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十分繁重艱巨。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增強做好首都國家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增強依據國家安全法維護首都國家安全的自覺性,認真學法,嚴格執法,自覺守法,以貫徹實施國家安全法為契機,切實把國家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把首都國家安全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北京市歷來高度重視國家安全工作,加強對首都國家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國家安全組織領導體系。積極開展法律學習和宣傳,把國家安全法和相關法律作為法治宣傳的重要內容,開展多層次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級政府、部門、單位以維護政治安全、政權安全為首要任務,有效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全面推進維護社會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不斷完善黨委領導、各方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機制,深入貫徹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群結合的方針,充分發動和依靠人民群眾,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地方人大負有保証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轄區貫徹實施的重要責任。在推動國家安全法實施中,北京市人大根據國家立法進程和首都國家安全工作實際,特別是圍繞加強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秩序,及時制定地方性法規,為首都國家安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同時依法履行監督職能,推動“一府兩院”的行政執法和司法工作,不斷提高國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水平,保証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我們還積極落實憲法宣誓制度,進一步強化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強化國家安全觀念,使其更好地擔負起維護首都國家安全的重要職責。

  我們要堅持全面系統的安全治理理念,深化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圍繞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職責任務,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本領,全面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堅持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切實維護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網絡信息等各個領域的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安全相互支撐、良性互動。堅持法治實踐與法治宣傳相結合,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全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

  

  增強法治觀念 維護國家安全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馬懷德

  國家安全法明確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原則、任務和基本制度,不僅確認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而且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國家安全工作的相關制度,規定了國家機關、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權利和義務,是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法律,為構建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和基本遵循。國家安全法確立了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協調統籌原則,標本兼治、預防為主、專群結合原則,互信、互利、平等、協作原則等基本原則。

  國家安全法專章對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作了規定,涉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方方面面,涵蓋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態、資源、核及海外利益等多個領域﹔同時提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發展利益的需要,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貫徹實施國家安全法,應當增強法治觀念,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首先,在立法領域,應當抓緊制定配套法律法規,形成覆蓋全面、運行良好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當前,網絡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等問題是國家安全面臨的緊迫問題,也是國家安全立法要優先解決的問題。要加快制定網絡安全、生物生態安全、核安全和戰略資源儲備、緊急狀態等方面的法律。加強陸地國土安全、海洋安全、科技安全、公共決策的風險評估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修改完善各領域法律法規。

  其次,在執法領域,所有機構、組織都必須認真實施法律,切實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對於違反國家安全法的行為,必須嚴肅追究、嚴厲懲治。要加大對國家安全各項建設的投入,在國家安全戰略物資儲備等方面,採取必要措施,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最后,在守法領域,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培育全體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與經濟快速發展形成對比,我國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相對滯后。長期的和平環境使一些人產生了麻痺思想,憂患意識淡化。為此,必須通過國家安全觀教育、愛國主義教育、主權意識教育、公民國家責任教育、法律意識教育等方式,牢固樹立起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高於一切的中華民族集體認同,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擴大國家安全意識教育的社會覆蓋面,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 人民日報 》( 2016年04月16日 08 版)
(責編:劉茸、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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