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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農民盡享水之利(法治頭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水法執法檢查組赴廣東、雲南檢查綜述

本報記者 魏哲哲
2016年07月06日08:2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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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永豐縣白水門水庫灌區的沃野綠滿眼帘,美若畫卷。
  劉浩軍 劉靈慧攝影報道(人民視覺)

  今年5月至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帶隊先后赴廣東、雲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執法檢查。

  檢查組聽取了廣東、雲南省政府貫徹實施水法的情況匯報,深入縣、鎮、村考察農田水利改革試點、“愛心水窖”建設、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參與農田水利建設情況等,聽取地方對進一步貫徹實施水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和建議。

  引入資本參與改革

  6月21日一早,雲南昆明就下起了中雨。當天上午,記者隨檢查組一行冒雨來到富民縣永定街道辦事處西山村委會白地山村,入戶了解村民生活生產用水情況。

  “家裡幾口人,平時怎麼喝水?”檢查組成員邊隨村民老許往院裡走,邊詢問情況。

  “我們家5口人,家裡有兩個生活型的‘愛心水窖’,像今天這樣的下雨天氣,就能收集雨水,一個做飯飲用,一個用於洗衣洗澡。”老許說,院裡桂花樹下的水窖就是用於收集飲用水的。老許拿著拴有繩子的水桶,向檢查組成員演示平時如何打水:“繩子4米多長,水窖也差不多這麼深。”

  6月正是雲南的雨季,記者看到,老許家的“愛心水窖”已經收集了滿滿的雨水。他告訴記者,每年的10月至次年5月是旱季,在這個時間段就更能體現“愛心水窖”的重要性,每個水窖能夠儲存25立方米的水,兩個水窖已足夠維持一家人的日常生活用水。

  “平時喝的水有人來做過處理嗎?”

  “每隔十幾天,村裡就有人來消毒,在水窖裡做淨化處理。”老許介紹。

  “這個用來喝水的水窖花了多少錢?”

  “花了5000來塊錢,是由政府投資的,我們自己出勞動力。家裡承包10畝地,在田地做了兩個生產型的‘愛心水窖’,用來澆水果。”

  老許家這樣的用水方式,代表了最典型的山區半山區村民的生活狀態,需要採取多種方式,以豐補缺。

  在白地山村,共有45戶174人、大牲畜90頭,全村有耕地面積110畝,全部為旱地。

  為解決該村人畜飲水困難和部分耕地灌溉問題,2012年以來,採取國家補助農戶自建的辦法,村裡建設“愛心水窖”101個,其中生活型80個、生產型21個,增加蓄水量2525立方米,解決了全村人的飲水困難,以及45畝農地灌溉的用水問題。

  而且,老百姓投入少,比較實惠。有水源供給后,楊梅、板栗、桃子等經濟林果也得到了發展,畝均增收1200元,助力地方脫貧致富。

  “產權証已經發到了我們手裡。”針對檢查組成員關於權屬的問題,老許回答。在富民縣,“愛心水窖”完工驗收后,實行統一編號、統一印制標識,登記造冊、建卡存檔,制作發放產權証書,明晰產權,交付農戶管理使用,建立窖權歸戶所有的管護制度,實現了“誰建、誰有、誰受益、誰維修”的目的, 保障工程效益的充分發揮。

  在廣東,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是推進水利改革發展的一個重要創新方式。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是以防洪、供水為主,結合發電,兼顧航運等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作為省重點項目,也是國家層面聯系的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第一批試點項目。

  “採取PPP模式,一方面充分調動了政府和企業的積極性,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另一方面,通過引進經驗豐富的建設管理機構,有利於降低公共服務成本,保障項目運營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質量。”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葉梅芬介紹。

  先建機制后建工程

  農業節水增效如何推進?合理的水價怎麼形成?長期以來項目區生產用水不收費、無保障,水利工程無人管、無錢修的窘困現狀如何改變?6月22日,記者隨檢查組前往雲南曲靖市陸良縣小百戶鎮進行檢查。

  一來到位於小百戶鎮炒鐵村、羅貢村委會的恨虎壩中型灌區,記者就看到了紅土地裡的利用微噴帶或滴管帶連接灌溉的農田水利設施。“這些噴灌設備可以通過手機上的軟件進行遙控,實現了智能化。”在灌區現場,一名工作人員向檢查組介紹:“老百姓拿著電卡就能刷卡取水進行灌溉。”

  “恨虎壩中型灌區總灌溉面積2.25萬畝,試點項目區設計灌溉面積1萬余畝,涉及兩個自然村,每年節約水資源達到45萬立方米,畝均節約用水成本387元。”當地工作人員介紹說。

  在中壩村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檢查組成員詢問:“現在村民用水價格怎麼算?”“我們通過測算終端水價確定執行水價。現在微噴灌片執行水價為0.6元每立方米,其他灌片經濟作物水價為0.35元每立方米、糧食作物水價為0.23元每立方米。項目實施后,每方用水成本由最高5元降至0.6元以下,微灌片每畝水費佔純收入較改革前降低12%,其他灌片降低了8%,每年每畝耕地灌溉工日由8個降至2個,節約了6個工日。”小百戶鎮負責人介紹。

  針對村民對於當前水價是否滿意的問題,當地負責人舉例說,村民用水是先交費再取水,按照執行水價收取時,一天之內全部用戶都交齊了。先建機制后建工程,是雲南落實水法的一條有益經驗:初始水權分配、合理的水價形成、節水獎勵和精准補貼等機制建立和形成,為農村尤其是半山區、丘陵區,實現水利設施有管護、農業生產有水用、農民增收有保障提供了示范經驗。

  以水養水良性發展

  5月的廣州,已是十分炎熱。走在增江岸邊的休閑健身綠道上,苗木花草掩映,讓人感到增江堤圍不僅是防洪的水利設施,更是觀光休閑的風景區。

  據介紹,以增江為主軸,水務部門先后對增江沿線的東區聯圍、羅崗圍等堤圍進行達標加固,防洪標准提升至100年一遇。同時,全面拆除增江城區段兩岸的茅棚、窩棚等違章建筑物,清理增江上387艘破舊家船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運輸船隻,建設污水處理系統,把灘涂變為公園。“我們正在籌備建設更衣室,以后百姓可以免費在這裡游泳。”該負責人表示。

  在雲南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掌鳩河東山公園山腳下修建有一座河道景觀閘,通過閘門雍高掌鳩河枯季來水水位,增加水面積,形成水景觀,與完成防洪治理的河道相銜接,有效地改善了城區段整體水質,恢復了掌鳩河水生態環境。

  縣政府將掌鳩河景觀閘段河道水面15年經營權以176萬元出讓給一家公司,拍賣范圍內河道的安全責任、河面清潔保潔、景觀閘日常管理都由該公司負責。

  “新形勢下的新要求需要在水法中有所反映,比如生態補償機制、雨洪資源利用、農村污水處理等。另外,水法中關於河道採砂、水環境評價的規定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檢查組成員、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水利廳副廳長曹金萍建議:“要進一步加強執法能力和執法隊伍建設,加快農田水利改革,適時對水法進行修改,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同時要加大水法宣傳力度,引導政府及全社會重視水法。”

  制圖:張芳曼 


  《 人民日報 》( 2016年07月06日 17 版)
(責編:劉茸、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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