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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答卷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常委會工作述評

本報記者 王比學
2017年02月28日04: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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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去春又回,又是一年盛會期。

  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依法行使職權,制定8部法律、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對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這是一份春天的答卷,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擔當的精神、務實的作風,展示了在立法、監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

  立法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

  梳理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的立法脈絡,最鮮明的特征是: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

  常委會緊緊抓住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立法項目,交出了一份高質量的立法成績單:截至今年2月24日,共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過7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議﹔作出1個法律解釋﹔決定將1件法律草案、3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立法成績單中老百姓最關注的是民法典的編纂。這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務,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標志。為了這部法典,常委會先后3次審議民法總則草案,並3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張德江委員長、李建國副委員長還分別帶隊在北京、四川、上海、寧夏召開座談會,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

  法律專家這樣比喻,“憲法是萬法之父,民法是萬法之母”。民法的精細程度,代表和反映了一個國家法律制度健全的程度。大到法律草案的原則,小到具體年齡的設定,一次次的審議,一字字的修改,一遍遍的打磨,無不體現著人大常委會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無不體現著對這部重要法典的尊重。所有的付出,都是為了努力編纂出一部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民法典。目前,這部法律草案將進入即將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議程,由全體人大代表進行審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立法工作,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加強文化立法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任務。一年間,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立法也是可圈可點。審議通過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電影產業促進法等開拓性的立法項目,彌補了文化領域立法的短板,充分體現了一個大國的文化自信﹔中醫藥法,通過制度設計為中醫藥的發展保駕護航,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環境保護稅法,落實黨中央提出的稅收法定原則,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這一年,不僅立法數量多、分量重,同時節奏也快。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梁鷹介紹,不少立法在很短的時間內需完成立項、調研、征求意見、請示匯報、制度設計,走完立法程序,直至出台。不可能像過去那樣十年磨一劍,甚至二十年磨一劍。這些短平快的立法項目,或是為了應對重大局勢的變化,或是為了解決重大時期出現的重大問題,或是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等等。

  立法作為國家重要的政治活動,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從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動,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談起網絡安全法的制定體會深切,“我們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部署,潛心研究、深入探討、仔細推敲、反復比較、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逐條逐款地打磨草案條文,竭力將至關重要的頂層設計制度設計好、把握好,充分展現出立法人甘於奉獻、嚴謹負責的工匠精神。”

  除了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對國家一些重要問題及時作出回應。及時妥善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有關問題、依法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作出關於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這3個“大動作”充分展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大事要事上旗幟鮮明、敢於擔當、措施有力。

  對法律實施進行“全鏈條”監督

  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和“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是人大的職責。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依法用好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報告、專題詢問、跟蹤監督等多種監督方式,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年來,常委會共檢查了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個工作報告,通過2個決議,開展3次專題詢問和5項專題調研。

  執法檢查,是每年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重頭戲。2016年,常委會不僅檢查了食品安全法、水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還結合其中的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的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並聽取審議國務院的反饋報告。

  近兩年,執法檢查的常規動作有了新的“打法”——對法律實施進行“全鏈條”監督。選好執法檢查題目、加強執法檢查組織實施、全面准確報告執法檢查情況、認真審議執法檢查報告、推動“一府兩院”加強改進實際工作、及時向常委會報告落實情況等6個環節,構成一套環環相扣的“全鏈條”。

  張德江委員長連續兩年擔任執法檢查組組長,帶隊參加執法檢查活動,向常委會作執法檢查報告並主持專題詢問,國務院有關負責同志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一問一答,不避難點、切中要害,對如何解決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推動法律更好地貫徹落實,大家紛紛建言獻策。

  要行使好監督職權,必須牢牢把握“正確監督、有效監督”這一基本要求。常委會對環境保護法的監督,就充分體現了這一點。

  近年來,生態環境狀況,成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2014年修改后的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依法接受監督。看似一條簡單的條文修改,是否會給地方政府帶來觸動,還得依靠人大主動作為。2016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審議上一年度這方面情況的專項報告,張德江委員長當時就明確提出“今后要形成制度化安排”。正是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帶了一個好頭,目前,地方政府都紛紛向本級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

  議案建議件件有回應

  認真審議代表議案、辦理代表建議,是尊重代表職權、發揮代表作用的具體體現。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462件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認真審議,並分別向常委會作了審議結果的報告。

  其中,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就審議了124件議案。法律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將議案審議與立法緊密結合起來,努力使議案審議過程成為密切聯系代表、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過程。如:施超、王燕文、姜健等代表提的議案,有關淨化網絡環境、加強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完善網絡安全信息共享等內容,在2016年11月出台的網絡安全法中均有體現。

  秦希燕是一位履職非常認真的代表,他提出的議案多次在修法中被採用。去年3月,他提出關於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議案,建議建立政策環評制度,強化規劃環評地位,優化環評公眾參與方式。全國人大環資委及時將這份議案交環境保護部門征求意見。去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中,這些建議均有體現。秦希燕興奮地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代表提出的議案非常重視,件件都有回應。我們履職更有積極性了。”秦希燕的話,道出了代表的心聲。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8609件建議,目前均已辦理完畢並答復代表。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介紹,建議內容主要涉及“十三五”規劃綱要編制實施,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制造強國戰略,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大力推進精准扶貧和脫貧,加強資源環境生態保護,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推進醫療、教育、養老體制改革等。

  從辦理結果看,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佔建議總數的80.6%。“在辦理過程中,各承辦單位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將辦理代表建議與密切聯系代表、加強改進工作結合起來,積極回應代表和人民群眾關切,認真研究採納代表意見,取得了較好成效。”信春鷹說。

  春天的答卷讓人振奮,未來的道路令人期待。

  認真行使國家立法權,堅持立改廢釋並舉,著力提高立法質量﹔扎實有效做好人大監督工作,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依法主持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深刻汲取教訓,嚴密防范措施,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圓滿完成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各項任務,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正繼續奮進。


  《 人民日報 》( 2017年02月28日 01 版)

(責編: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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