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同志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的講話

2018年02月09日08:34  來源:中國人大網
 
原標題:張德江同志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 第三十二次會議上的講話

在開幕會上的講話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在北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憲法明確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通過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后,依照憲法有關規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這是黨中央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肩負的光榮歷史使命。

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權威和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於修改憲法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要以對黨、對人民、對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討論黨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分析問題,注重從憲法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問題,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形成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確保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推動我國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在閉幕會上的講話

(2018年1月30日)

本次常委會會議的議程十分重要,意義十分重大。會議期間,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討論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及其說明,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和憲法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圓滿完成了黨中央交付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大政治任務。

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草案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憲法修改的總體要求和原則,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對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實踐証明成熟、具有廣泛共識、需要在憲法上予以體現和規范、非改不可的,進行必要的、適當的修改﹔對不成熟、有爭議、有待進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對可改可不改、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或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原則上不改,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我們相信,憲法修正案草案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必將更好地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更好地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証憲法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嚴格依照憲法法律履職盡責,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我們認真行使憲法賦予的國家立法權,著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通過完備的法律推動憲法實施。五年來,共制定法律25部,修改法律12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44件,作出法律解釋9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的一批重要法律相繼出台,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

我們健全保証憲法實施的法律制度,設立國家憲法日,連續4年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明確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作出對部分服刑罪犯實行特赦的決定。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制定國歌法,同之前已經施行的國旗法、國徽法一道,維護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征和標志的尊嚴。

我們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決定,明確香港特別行政區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的方向和基本制度安排。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堅決遏制和反對“港獨”行徑,捍衛憲法和基本法權威。批准內地和香港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確認有關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決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確保該法在香港、澳門得到一體遵循。

我們認真履行憲法監督職責,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和“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確保憲法法律正確有效實施。五年來,共檢查26部法律和1件決定的實施情況,聽取審議“一府兩院”81個工作報告。著力健全備案審查制度,實行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並首次聽取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對審查中發現與法律相抵觸或不適當的問題,督促制定機關予以糾正,保証中央令行禁止,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確定遼寧省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根據憲法精神和有關法律原則,採取創制性辦法及時妥善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有關問題,堅決維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

黨的十九大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歷史地位,提出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14條基本方略。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號召全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自覺維護憲法權威、保証憲法實施,為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努力奮斗。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堅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這次修憲為契機,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繼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這次會議作出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3月在北京召開。開好這次大會,對於進一步統一全國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動,把思想凝聚到黨的十九大精神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實現黨的十九大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做好各方面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從現在到大會召開,隻有一個多月時間。我們要按照黨中央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認真周密做好大會組織籌備工作,確保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責編:陳羽、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