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2日電 (栗翹楚)21日上午,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就民法典人格權篇進行分組審議。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就草案中的健康權發表了自己的意見。鄧凱委員表示,實踐中侵害健康權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建議像生命權和身體權一樣有所歸類細化,增加其他條款作為補充。企業發展不應建立在侵害職工健康權利之上。鼓勵奮斗,但是也要保障健康。
李鉞鋒委員建議增加“休息權”。他表示,“休息權”是保障自然人身心健康的一項重要權利,在現實生活中,自然人的“休息權”被剝奪的情況較多,比如有的勞動者被長時間安排加班,得不到應有的休息等等,特別是網上熱詞“996”工作方式,也不應提倡。
此外,陳竺副委員長建議增設將環境人格權。他表示,環境作為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對於人獲得主體資格,對於保障人體的健康安全至關重要。另外,自然景觀的美學價值、歷史價值,也是人類生活必不可少的精神因素,但是傳統人格權的內容卻忽視了這一重要的因素。因此有必要在人格權編中適當增加涉及環境因素的內容,即“人民享有一種以環境資源的生態價值和美學價值為基礎,在美好的環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權利。”並規定自然人享有在良好環境中生活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污染他人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