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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人民重托 無愧偉大時代

——寫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五周年之際

本報記者  王比學  彭  波  倪  弋
2019年09月17日13:4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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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歷史的選擇!這是人民的選擇!

  歷史告訴我們,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歷史告訴我們,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無與倫比的優越性和強大旺盛的生命力﹔

  歷史告訴我們,隻有堅持好、完善好、實踐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把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

  翻開1954年8月29日的人民日報,有一篇名為《娘選了毛主席當咱的代表》的文章,這是北京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賈蘭文寫給兒子趙國謙的一封信。

  “國謙,你不會想到吧,你這個從苦水裡撈出來的母親,也當選了北京市的人民代表,參加了全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和首都各界代表們坐在一塊,來商量全市的大事,還參加了選舉。”在這封信裡,賈蘭文記述了她參加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時的激動心情。

  就在這一年的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開幕,代表總數共1226人。

  “他們從車床邊來,從田地裡來,從礦井來,從海岸的防哨來。放下鉗子,放下犁把,放下鎬頭,放下筆杆、圓規……同他們所愛戴的黨和政府的領導人們一起、商量著國家的大事。”在著名記者袁水拍的筆下,這一“六億人民心花開”的歷史時刻在65年后的今天依然激動人心。

  只是,這一時刻的到來,如此不易。

  從1840年鴉片戰爭后,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為了挽救民族危亡,中國近代史上無數仁人志士艱辛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政治制度模式。從太平天國運動、洋務運動、戊戌變法、義和團運動直至辛亥革命,從君主立憲制、帝制復辟、議會制、多黨制再到總統制,各色人物上場下場、各種思想潮起潮落……可“山窮水盡諸路皆走不通”,中國依然是山河破碎、積貧積弱,中國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難和屈辱之中。

  是中國共產黨的成立,為黑暗中的中華民族點亮了希望的火炬。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帶領中國人民進行艱苦卓絕的革命斗爭,努力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在這一偉大斗爭中,中國共產黨創造性地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對民主政治制度模式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

  大革命時期,在城市建立罷工工人代表大會和市民代表會議,在農村組建農民協會,進行政權建設的最初探索﹔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建立工農民主專政的蘇維埃政權,實行工農兵代表大會制度,具有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形態﹔

  抗日戰爭時期,在陝甘寧邊區實行了以“三三制”為原則的參議會制度,初步提出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構想﹔

  解放戰爭時期,各解放區相繼召開人民代表會議,向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過渡……

  回望歷史,那一次次艱辛的探索、偉大的創造仍然歷歷在目。面對國家政權應該怎樣組織、國家應該怎樣治理等關系國家前途、人民命運的根本性問題,中國共產黨人經過數十年的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終於找到了答案。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 2014年9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揭示了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必然性和重大歷史意義。

  經過浴血奮戰和不斷探索,我們找到了適合中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為國家治理體系奠定堅實法治根基

  今年3月,在全國人代會上,人們又見到了曾香桂忙碌的身影。

  作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連任的農民工代表,為了更好地履職,曾香桂深入企業傾聽農民工意見,與企業方進行座談,了解和收集基層農民工群體在“機器換人”時代面臨的轉型就業問題。

  曾香桂的當選,也折射出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構成的可喜變化——全國人大代表中農民工的數量,從十一屆全國人大的3名變成了十三屆全國人大的45名,來自基層一線的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大幅增加,更多基層的聲音得以進入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在評判國家各項發展規劃和建設完善法制基礎的過程中,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無疑起著建設性作用,並履行監督職能。”俄羅斯國家杜馬第一副主席伊萬·梅爾尼科夫認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對於中國是行之有效的國家政治制度,充分體現了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現實。

  選舉制度既是一國民主政治的基石,也是人權保障的重要內容。

  選舉法,是比“五四憲法”還早一年誕生的法律。2010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對現行選舉法作了第五次修改,明確規定按城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65年來,我國農村與城市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比例經歷了從8︰1到4︰1再到現在1︰1的演進。這一比例變遷所鐫刻的印記,見証著我國人民民主制度不斷前行的足跡。

  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監督“一府一委兩院”工作,是憲法賦予人大的重要職責。正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共和國歷史上,許多重大決定,都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

  從“一五”計劃到“十三五”規劃,從授予共和國元帥到恢復軍銜制,從通過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到發表告台灣同胞書……65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每一次會議、每一項決定,無不見証著共和國的歷史進程,無不推動著時代向前發展。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准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平台。

  ——65年來,全國人大通過了4部憲法,其中“八二憲法”歷經5次修改,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等重要原則寫入憲法,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65年來,從個人所得稅法到經濟合同法,從公司法到反不正當競爭法,再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批經濟領域法律頒布實施,體現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公開、效率的原則,構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

  ——65年來,全國人大通過立法確立了“民告官”制度,行政訴訟法的出台為我國行政程序法制化首開先河,此后,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等相繼出台,推進依法行政、公民權利保障之路步履鏗鏘﹔

  ——65年來,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並舉的理念深入人心,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經多次修改,不斷完善。

  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這一項項立法正是堅持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才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才經得起歷史考驗。

  這是一組令人矚目的數字: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274件、行政法規750多件、地方性法規1.2萬多件,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有法可依——這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可磨滅的貢獻,也是帶給中國最根本、最長遠、最寶貴的財富,既對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為中國的國家治理體系奠定了堅實的法治根基。

  堅持、完善、實踐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縱觀歷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歷盡千辛萬苦才建立的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倍加珍惜,切實堅持好、完善好、實踐好。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取得了更加豐碩的成果,國家權力機關職能作用得到了更好發揮。

  201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廳。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的149名常委會組成人員,表決通過了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決定的通過,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助力這項重大改革步入快車道。

  就在2015年,同樣的地點,修改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獲表決通過,自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起,中國告別“獨生子女”時代。此時,距離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全面二孩”政策,僅過去2個月。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緊密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把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更好結合起來,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從法律制度上推動和落實改革舉措,以法治方式為改革助力護航。

  修改預算法、行政訴訟法,制定基本醫療衛生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一件件事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立法項目,得以統籌推進。

  審議通過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一系列決定、決議的及時通過,保証了重大改革依法有序進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人大隻有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才能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持以監督推進改革、以改革強化監督,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改革部署及時有效地轉化為制度安排。2015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執法檢查項目增加到6個,委員長、副委員長親自帶隊檢查。實踐中還探索形成了選題、檢查、報告、審議、整改、反饋的6大環節,完整閉合的“全鏈條”讓監督長出“利齒”。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實踐一再証明,隻有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進一步團結和動員全國各族人民積極投身改革,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積極因素,為改革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好、完善好、實踐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方向已然清晰,道路就在腳下。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讓我們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負人民重托、無愧偉大時代,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創造出屬於新時代的光輝業績,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 人民日報 》( 2019年09月16日 01 版)
(責編:賀鑫城(實習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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