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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刑事審判工作情況報告

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本報記者  彭  波
2019年10月24日05:3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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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依法審理各類刑事案件,深入推進刑事司法改革。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國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628.3萬件,判處罪犯709.9萬人,通過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人民法院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確保刑事案件審判不枉不縱。對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從寬情節或認罪認罰的依法從寬處罰,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佔81.6%,同比上升5.8個百分點,最大限度減少消極因素,促進社會和諧。

  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人民法院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嚴打高壓態勢,自2018年1月以來,全國法院審結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重刑率達54.9%﹔審結涉惡案件9771件54754人,重刑率達24.1%,依法審結廣東“村霸”劉永添案、湖南文烈宏案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堅決鏟除社會毒瘤。

  報告指出,當前刑事審判工作還存在刑事司法理念有待進一步轉變,刑事審判風險壓力明顯增大,刑事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有待進一步提高,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需要加大力度推進等問題和困難。

  針對這些問題,報告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懲治刑事犯罪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犯罪、網絡犯罪等有關刑事立法﹔二是適時修訂刑事訴訟法,完善証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証和非法証據排除等制度,推動健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體系﹔三是進一步加強對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推動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情況報告,推動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和困難,關心支持刑事審判隊伍建設,促進刑事審判工作健康發展。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24日 04 版)
(責編:馮粒、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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