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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上的講話

王晨

2019年12月11日10:44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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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經黨中央批准,我們以“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舉行座談會,目的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弘揚憲法精神,增強制度自信,推動憲法全面實施,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貢獻。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我們隆重慶祝這一歷史盛事,充分展示70年來的輝煌成就,有力彰顯了國威軍威,極大振奮了民族精神。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政法干部和高校師生組成“民主法治”方陣,簇擁著巨幅憲法雕塑彩車,步伐昂揚走過天安門廣場,此情此景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中,展出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原本,成為展覽的一個亮點。這充分說明,新中國取得的歷史性成就,離不開憲法的根本法保障。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和長遠出發,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上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是一篇馬克思主義的綱領性文獻和政治宣言書。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強調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長期保持並不斷增強我們的制度優勢。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新發展,是全黨全國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科學指南,也為我們全面貫徹實施、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下面,我圍繞這次座談會的主題講三點意見,同大家一道交流。

一、我國憲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高法律表現形式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華民族之所以能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取得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最根本的是因為黨領導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形成和發展了黨的領導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不斷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斗爭和根本成就,確立我國的國體、政體和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各方面重要制度,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

我國憲法凝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就。1940年,毛澤東同志在《新民主主義論》一文中深刻指出:“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實之后,頒布一個根本大法,去承認它,這就是憲法”。1949年9月,在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總結了人民民主革命的經驗,確定新中國的國體、政體、國家結構形式及經濟構成的總框架,實行人民當家作主。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部憲法堅持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體現我們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構筑了社會主義的基本政治制度體系,為我們黨帶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提供了堅實保障。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我國新憲法即現行憲法,全面貫徹和體現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進一步鞏固、完善和發展了國家的國體、政體、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此后,根據時代進步和實踐發展需要,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分別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對現行憲法進行修改,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發展成果,有力推動了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可以說,我國憲法的制定和發展歷程,就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縮影。

我國憲法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憲法序言開篇就講:“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這就簡潔凝練地回顧了中國近代歷史、新中國創立史和社會主義建設成就。憲法確立了我們國家的指導思想,就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是黨和人民團結奮斗的行動指南和共同思想基礎,也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高舉的思想旗幟。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奮斗目標,明確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任務,具有鮮明的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歷史底蘊、顯著優勢,都在憲法中得到體現﹔我國國家治理和各方面事業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証和推動。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我國現行憲法是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成功經驗基礎上制定和不斷完善的,是我們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

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四梁八柱。憲法之所以是根本法,是因為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我國憲法總綱第一條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我們黨領導人民接力奮斗、艱辛探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構建起嚴密完整的制度體系,其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決定》,第一次系統描繪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圖譜,從13個方面系統闡明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內容和組成。從憲法的角度看,無論是黨的領導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這些根本制度,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以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其精神實質和主要原則都已經在憲法、特別是在憲法的序言和總綱中得到體現和確立﹔《決定》提出的有關制度定位、內涵的重大理論創新,現行憲法都能夠提供明確的根本法依據。這些充分証明了我國現行憲法在構建國家制度上的先進性、科學性,體現了憲法的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黨和人民長期奮斗、接力探索、歷盡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取得的根本成就,我們必須倍加珍惜,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發展。這要求我們站在新的時代起點,以新的視野來認識和把握憲法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不斷增強長期堅持、全面貫徹我國憲法制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繼續充分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二、全面實施憲法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擺在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任務,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就加強憲法實施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2018年,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對我國現行憲法進行實施以來的第五次修改,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証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新時代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們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以憲法為根本活動准則,保証憲法實施,維護憲法尊嚴,確保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一要堅持和落實黨的領導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新中國制憲立國的最大政治前提和政治共識,就是歷史和人民選擇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1949年,毛澤東同志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就指出:“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一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宋慶齡同志作為特邀代表致詞。她說:“我們達到今天的歷史地位,是由於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是唯一擁有人民大眾力量的政黨。”制定我國現行的1982年憲法時,鄧小平同志明確提出,必須把四項基本原則寫進憲法。歷史和實踐証明,隻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充分發揚民主,領導人民制定出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的憲法,領導人民實施憲法。黨的領導是我國憲法的靈魂和要旨,這是一以貫之、毫無疑義的。

2018年修改憲法的重大成果之一,就是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寫入憲法總綱第一條,從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屬性角度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進行規定,是在序言已有規定基礎上的加強、深化和拓展,成為黨的領導制度在國家根本法中的集中體現。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黨的領導制度是我國的根本領導制度,在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居於統領地位。我們要從憲法的角度深刻認識黨的領導制度的根本性、統領性、權威性,毫不動搖堅持憲法確認的黨的領導地位,更加自覺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二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証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人民共同意志,維護人民合法權益,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屬性,也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有效運行、充滿活力的根本所在。我國憲法規定,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憲法確立的、與國體相適應的政體,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也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建立、鞏固到完善、發展,展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發揮了極為重要的根本政治制度功效。實踐充分証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決定》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我們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要貫徹憲法確立的國家政權組織原則和制度,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支持和保証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証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保証各級國家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增強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為人民服務的意識,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監督、決定、任免職權,加強對“一府一委兩院”工作的監督﹔尊重人大代表主體地位,增強為代表服務意識,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健全代表聯絡機制,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組織制度、選舉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論証、評估、評議、聽証制度,完善適合國家權力機關特點、更好體現民主集中制原則、充滿活力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加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推動地方人大工作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增強人大工作整體實效,使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

三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並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目前,我國共有現行有效法律275件,涵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個方面,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供了穩固的法治支撐和法治保障。

《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強調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要求完善立法體制機制,明確涉外領域、文化建設、國家安全、生態文明建設、反腐敗等方面的重點立法任務。我們要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把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項目擺在重要位置,貫徹落實黨中央的重大立法決策,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要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完善立法立項、起草、審議等各環節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鞏固和拓展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發揮全過程民主優勢,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積極性,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

四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實施,就是保証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這是我們黨和國家從長期實踐中得出的寶貴啟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証憲法實施的職責。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監督憲法的實施,解釋憲法,是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責。《決定》提出健全保証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對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提出明確的任務要求。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要行使好解釋憲法的職權,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制,積極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努力實現憲法的穩定性和適應性的統一。要深入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作出的決定決議,都要確保符合憲法規定、憲法精神﹔有關方面擬出台的法規規章、重要政策和重大舉措,凡涉及憲法有關規定如何理解、如何適用的,都應當事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合憲性審查。要繼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所有的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各類規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規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証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制定和實施法律法規,是保証憲法實施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途徑。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堅持以法律為准繩、對照法律條款開展執法檢查,堅持問題導向,推動落實法定責任,保証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確保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三、弘揚憲法精神是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的內在要求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制度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引導全黨全社會充分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征和優越性,堅定制度自信。憲法自信是制度自信的必然要求和集中體現。自1986年起,我國連續開展了七個五年普法規劃,始終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重要位置,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不斷豐富和拓展憲法宣傳教育的理念、經驗、機制、方法、渠道。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去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一年來,各有關方面和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進“七五”普法。開展第二個“憲法宣傳周”,既有主場活動,也有憲法精神進企業、農村、機關、校園、社區、軍營、網絡等7個主題日活動﹔舉辦第三屆“我與憲法”微視頻征集活動,把鏡頭、筆端對准普通群眾,用小切口反映大背景、小故事反映大時代﹔辦好第四屆全國學生“學憲法、講憲法”系列活動,組織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憲法晨讀”等,推動憲法教育實現全覆蓋。杭州西湖畔的“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開館3年來,接待觀眾超過100萬人次,今年寒暑假就有來自全國20余個省市、300多所學校、3萬多人次青少年觀眾參觀學習。同時,我們應當看到,在新時代,人民群眾已經不滿足只是對憲法知識、條文的普及宣傳,更加迫切地需要憲法精神、憲法文化的滋養,更加自覺地樹立憲法信仰,堅定制度自信。我們要把握好、回應好人民對憲法宣傳教育的新期盼新要求,在已有成績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講好厚重、深刻、生動的中國憲法故事。

一要講好歷史中的憲法。我國的憲法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之后制定的社會主義憲法,這在我國憲法發展史乃至世界憲法發展史上都具有開創性意義。毛澤東同志當年在主持起草1954年憲法時,不僅深入研究當時的蘇聯、羅馬尼亞、波蘭、德國、捷克等國憲法,還研究了我國辛亥革命之后提出的天壇憲草、曹錕憲法、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等文本,以及法國的1946年憲法。正因為有這樣的歷史視野、世界眼光,毛澤東同志說:“我們的憲法,就是比他們(注:指西方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憲法也進步得多。我們優越於他們。”我國憲法從一開始就確立人民民主的原則,反映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承載了中國共產黨人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初心和使命。歷史和實踐証明,這是一部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証人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1954年憲法全票通過時,曾經與毛澤東同志進行過著名的“窯洞對”的民主人士黃炎培心潮澎湃,寫下一篇題為《人民的憲法》的長詩,結尾這樣寫道:“誰都知道:寫成這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筆和墨,是無數人民英雄的白骨和赤血。”我們學習宣傳憲法,要結合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乃至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史,講清楚憲法蘊含的歷史脈絡和經驗、承擔的歷史使命和任務,充分展現我國憲法的歷史性地位和意義。

二要講好實踐中的憲法。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憲法實施取得一系列新的重大進展。確立和實施憲法宣誓制度,特別是2018年3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習近平主席面對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面對13億多全國人民,庄嚴進行憲法宣誓,這是我國實行憲法宣誓制度以來第一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舉行憲法宣誓活動,充分體現了尊崇憲法、維護憲法、恪守憲法的高度政治自覺,充分體現了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堅定意志和決心,為各級國家工作人員作出了示范和表率。2015年和2019年,為慶祝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新中國成立70周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兩次通過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習近平主席簽署特赦令,成為實施我國憲法確定的特赦制度的重要實踐。今年9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習近平主席簽署主席令,首次授予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作出杰出貢獻的功勛模范人物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這既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系列慶祝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的重要體現。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國歌法、英雄烈士保護法,等等,都是實施憲法取得的新成果。我們學習宣傳憲法,就要把這些最新的、鮮活的憲法實踐作為重要內容,廣泛宣傳憲法實施的新進展新成效,展示憲法的強大權威性和巨大生命力。

三要講好生活中的憲法。我國憲法規定了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規定了國家發展的一系列大政方針,不僅包括公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還明確國家在實現和發展人民就業、收入、教育、醫療、養老等各項權益中的職責。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民生活實現從溫飽不足到邁向全面小康的歷史性跨越,就業形勢保持長期穩定,就業規模不斷擴大,2018年就業總量達到7.8億人﹔居民收入實現跨越式增長,收入來源走向多元,城鄉、地區間的收入差距明顯縮小﹔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總體水平躍居世界中上行列,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高於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織就了世界上最大的社會保障網,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超過9億人,醫療保險覆蓋超過13億人,基本實現全民醫保。尤為難得的是,我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減貧成就,農村貧困率從1978年的97.5%下降到2018年的1.7%,成為首個實現聯合國減貧目標的發展中國家,對全球減貧貢獻超過70%。這些都是人民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的發展成果,背后都離不開憲法的保障。我們學習宣傳憲法,就要結合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闡明憲法在保障人民權利和自由方面的制度安排,宣傳憲法在維護、實現、發展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方面的巨大功效,更好推動憲法走入生活、深入人心。

實施憲法、宣傳憲法,需要堅實的理論支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特別是從事憲法研究的同志,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牢牢把握憲法研究的正確方向,不斷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理論、憲法話語,更好服務於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

同志們,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又是一個重大現實課題。我們即將迎來兩大關鍵歷史節點: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推動憲法實施,弘揚憲法精神,使我國的憲法在新時代發揮更加顯著的制度優勢,展現出更為旺盛的生機活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証!

(責編:王政淇、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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