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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的講話

(2020年6月30日)

栗戰書
2020年07月07日08:32 | 來源:中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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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的講話

本次常委會會議共審議8件法律和決定草案,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將這部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順利完成了預定任務。

這次會議最為重要的議程,是審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將這部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法律和決定獲得全票通過,這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在審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作出了法律化、規范化、明晰化的具體安排。法律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兼容,體現了“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長期繁榮發展,為確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為保護外國人在香港的合法權益和外國投資者的利益,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了法律支撐和保障。

大家認為,這部法律施行后,將在以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一是堅決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每一個主權國家的根本利益。香港回歸23年來,“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同時,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凸顯。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迫切需要,法律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有關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法律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機構及其職責,規定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行及其處罰,為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打擊和防范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提供了憲制依據和法律依據。

二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沿著正確方向前進。“一國兩制”是一個有機整體,“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中央依照憲法、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法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央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這部法律並決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同時,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對絕大多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具體體現。這樣規定,把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統一於“一國兩制”事業的創造性實踐。

三是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法治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隨著“一國兩制”實踐深入推進,必須根據憲法、基本法和香港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有關決定和這次制定的法律,進一步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貫徹實施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法律制度,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有利於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制止和懲治一切違反法律、破壞法治的行為,維護憲制權威、法治權威。

四是防范和遏制外來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完全屬於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以任何名義進行干涉。法律加大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從重處罰與外國、境外串謀或者接受指使、控制、資助的犯罪行為,以法治方式表明我國堅決反對外來干涉的嚴正立場,構筑起香港特別行政區防范和遏制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防火牆。

五是保障香港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反中亂港暴行踐踏香港法治,破壞社會穩定,重創經濟民生,已經嚴重損害香港居民權益。法律打擊的是極少數賣國、禍港、殃民的違法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合法權利和生命財產安全。法律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法律也充分體現了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公正審判等國際通行的法治原則。

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法治秩序是香港發展的前提,這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公布實施,將為香港創造更加安全、穩定、和諧、便利的社會環境,更好發展香港經濟、改善香港民生,充分展現“一國兩制”的制度優越性。法律廣泛凝聚了包括香港社會在內的各方共識,必將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擁護和堅定支持,得到國際社會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認同。有關方面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這部重要法律,第一時間開展全面精准權威的宣講解讀,消除社會疑慮,為法律實施營造良好政治和輿論環境。要加快建立健全與法律制度相適應的執行機制、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職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盡早完成有關立法,完善本地相關法律,深入開展憲制法治教育、國家安全教育、歷史文化教育,弘揚愛國精神,增強國家意識,創造法律實施的良好社會條件和廣泛民意基礎。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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