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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首次審議國旗法、國徽法修正草案

2020年08月07日13:30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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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7日電 (梁秋坪)今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北京舉行發言人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記者會上通報了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擬審議法律草案的主要情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將於8月8日至11日舉行,擬首次審議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及審議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

臧鐵偉介紹,本次將對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動物防疫法修訂草案一審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以來,共收到7253位公眾提出的28523條意見,主要集中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的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寵物和流浪動物管理、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與保障措施等方面。此次二審稿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集貿市場和畜禽活體交易的管理。為減少疫病傳播風險,擬增加關於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應當具備動物防疫條件的規定,並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根據本地情況可以決定在城市特定區域禁止家禽家畜活體交易。

二是進一步完善對飼養犬、貓的管理。考慮到犬、貓等寵物的管理涉及環節多,這個問題主要是地方事權,很多地方已經制定了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擬重點從動物防疫方面對修訂草案的有關規定作出調整。

三是明確建立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合作機制,以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風險防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還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的檢疫、實驗動物的防疫、以及有關扶持政策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首次提請審議的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也是媒體關注的熱點。臧鐵偉表示,隨著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國旗、國徽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國旗法、國徽法實施中遇到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需要與時俱進,進行修改完善。

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完善國旗、國徽尺度。國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規定,特殊情況使用其他尺度的國旗,應當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適當放大或者縮小。國旗、旗杆的尺度比例應當適當,並與使用目的、周圍建筑、周邊環境相適應。國徽法修正草案明確,懸挂非通用尺度國徽的,應當與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邊環境相適應。

二是增加升挂國旗和懸挂國徽的場合。國旗法修正草案增加規定“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每日升挂國旗,“中國共產黨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在工作日升挂國旗。根據實踐發展,增加規定憲法宣誓場所懸挂國旗,增加國家憲法日、烈士紀念日升挂國旗的要求,並對居民小區在重要節日、紀念日升挂國旗作出規定等。

根據實踐發展的需要,國徽法修正草案明確各級監察委員會,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會場,鄉鎮人民政府懸挂國徽,以及憲法宣誓場所,應當懸挂國徽。

三是明確國旗、國徽的監管部門。增加規定由國務院確定的部門統籌協調全國范圍內國旗、國徽管理有關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國旗、國徽管理有關工作。同時,草案增加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旗、國徽的制作和銷售,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旗、國徽的升挂(懸挂)、使用和回收,實施監督管理。

此外,國旗法修正草案完善使用國旗志哀相關制度,修改完善下半旗的程序規定。根據實踐發展的需要,國徽法修正草案補充完善國徽使用的情形,進一步限定國徽和國徽圖案的使用范圍等。

(責編:梁秋坪、楊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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