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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在2007年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跟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包括市政府关于物价调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等。
此外,还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法院申诉或执行工作开展专项评议。该监督工作计划已通过福州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戴晓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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