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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亲切接见了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的同志,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广大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殷切希望,对进一步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努力贯彻落实。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也高度重视。2006年8月,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启动了“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今年1月,决定授予秦希燕等10名同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向20名同志颁发“入围证书”。这些获得表彰的律师是当代律师群体的优秀代表,他们心系职工不辱使命,义助职工无怨无悔,运用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竭力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被称为“工人律师”和“职工的贴心人”。我们召开这次表彰会议,就是要弘扬当代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职业风尚,推动形成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一些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有发生。迎接党的十七大,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开展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站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维权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希望广大律师朋友们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更多地关注职工、服务职工,特别是权益比较容易受侵害的农民工,努力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希望获得表彰的律师,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创造新经验、作出新贡献。
评选表彰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做好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开展下去,培养造就一批社会上叫得响的职工维权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要为律师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支持他们依法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涉及职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参与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为困难职工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要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善于通过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切实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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