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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错先赔 “医责保”将试水长沙
百姓叫好医院叫苦 湖南省卫生厅表示兼顾各方利益
  2008年08月06日09:21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记者8月5日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湖南将在长沙试点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参保后,医疗事故如果是医院的责任,那么就可直接赔偿,避免患者走漫长的司法途径索赔。

  据中国医师协会去年对114家医院的调查,近三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打砸医院的事件5.42件,打伤医师5人。究其原由,大多数是因双方在赔偿责任和额度上有重大分歧而导致的。近年来,长沙部分医院的医患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个别还演变成病人冲砸医院等恶性事件。

  长沙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医疗纠纷后,目前主要有三种解决途径:小矛盾和医院“私了”;较大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解决不了的到法院起诉。无论是走哪条途径,医院和患者都要牵扯大量精力,且很难达成一致意见。随着医疗纠纷增多,越来越多的医生不得不采取保守治疗,不敢施行新的手术或突破性治疗,特别是对于急重症、高风险的病例救治,如医生实行保守治疗,往往耽误最佳抢救时机。

  今年,该省保监局、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在长沙实施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副经理黄一丁介绍,医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长沙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广医疗责任保险,该局召开了相关会议。但目前推广困难重重。为何出现这种情况?长沙某三级甲等大医院医务科科长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是好事,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的保费过高,要200多万元。一年来该医院花在医疗纠纷上的钱没这么多,同时赔偿限额也不高,真要出了大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承担全部责任。有些医院则认为理赔条件苛刻,手续繁杂。对此,黄一丁说:“很多大医院没有真正理解‘医责保’的含义。”针对医保费过高的问题,他表示,医疗保费是按医院等级和医院年营业额制定的,大概按医院全年营业额千分之二左右收取。除医疗事故外,还添加了医疗意外、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疗纠纷等内容,所以保费有所提高,新纳入的保险项目都经过了省保监局批准。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推行起来困难重重,但我们会加大调研力度,使医疗责任险能兼顾医方、患者、保险公司三方利益。”

  据记者了解,目前推广此项措施在即,大医院尚无一家响应。对于这一保险举措广大百姓都持支持态度。一位患者认为,有了这种保险后,只要认定是医疗事故,患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找保险公司索赔,免除通过司法诉讼等繁琐途径来获赔。(记者 赵文明)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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