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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换届选举的时候了,因而设立流动票箱问题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诚然,设立流动票箱是选举法规定的,所以不存在要不要设的问题。但由于设立流动票箱容易出问题,所以要不要从严控制呢?我认为不需要,不能因噎废食。这是因为设流动票箱目的是为了方便那些居住偏僻、行动不便的选民投票。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提高参选率;而从内涵看,则是为了更好地发扬民主。所以小小票箱实际上承载着我们整个人大工作。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工作到位,群众的人大意识强、参选热情高,那么即使“不从严”,有人想操纵也难;反之,如果群众没有热情,不当一回事,那么你即使控制最严,也难防有人钻空子。因此,流动票箱还是应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设立,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关键是要围绕选举目标深入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选举要切实尊重选民的意愿,提高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我们应牢牢确立“人民代表人民选”的观念,特别是在推荐候选人时,要改变“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或者由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让选民的知情权、推荐权得到充分的行使,使他们真正能自由地、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为只有所选的人是自己内心认可的,才会认真负责,才会有参选的热情。
二是代表要积极履行职责,努力为选民提供服务。代表是不是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不是很好地代表了选民的利益,这对提高选民参选认识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选民真正体会到选好代表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体会到选票的分量,就会严肃认真地对待;反之,如果平时见不到代表的人影,更谈不上向代表倾诉自己的意愿,那么选民就会随随便便,不会关心选的是张三还是李四。
三是规范流动票箱的操作程序,以获得选民的充分信赖。第一是要挑选那些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和与被选举人无利害关系的同志担任流动票箱员;二是要确保流动票箱工作人员的数量,一般要有三人以上,以加强相互监督和牵制;三是流动票箱工作人员不得为选民代写选票,因为如果由工作人员代写,就容易出现非法引导,而选民又碍于情面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作者系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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