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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江西省县乡人大将同步换届,一些基层乡镇人大干部都有适当调整。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似乎还处在适应期,对如何开展人大工作还没有很明确的认识,说乡镇人大工作处在一种停滞状态似乎也不为过。因此,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必须做到以下“四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层地方最高权力机关,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民主权利的组织保证。人大主席、副主席绝不是虚职务、二线职务、荣誉职务,而是有职、有权、有责的重要岗位。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乡镇人大的地位、作用更加重要,人大主席团的职权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今年年底,全省县区、乡镇两级人大都将换届,据了解,省人大正在起草有关文件,其中,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政治待遇等问题都有专门的说明,这说明,我们乡镇人大干部是受重视的。所谓“人若自轻,人必轻之”。我们人大干部要十分珍惜法律赋予的地位和权利,要以百倍的努力认真对待自己所从事的人大工作。
角色转换到位。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是从党委、政府等部门转过来的,或之前从事的都是党务政务工作,党委、政府工作有它的特点,而人大工作也有其本身的特点和规律,比如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就十分强调,而有些同志到人大工作往往一时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觉得在党政部门工作时,讲话像电视机换频道,开会如影剧院跑片。一到人大就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有的同志到人大工作后,仍习惯于抓“中心”,抓一些应由党委和政府具体干的工作,如包村、包片等,没有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人大工作上,因而“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其实人大工作要做的事情很多,只不过方式方法,节奏频率,切入角度要按人大工作的要求来进行。人大工作主要不是动手,而主要应该多动脑,多倾听代表和群众意见,多掌握第一手资料,多依法实施人大工作,就能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所以,作为人大主席,要有在其位、谋其政的思想,把精力用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工作上的不作为状态,应当在闭会期间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正确实施,推动上级和本乡镇政府的工作,并为召开下次人代会做好各项准备。人大工作只有“有为”,才能“有位、有威”。
创新工作到位。人大工作到底干什么?人大主席、副主席到底如何开展工作?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人大工作上,把主要精力用在监督工作上,要辩证地看待和处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乡镇人大工作也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人大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并不是简单地代替政府工作,更不是大包大揽,而是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人大自身优势,运用法定的各种手段,督促各级干部和部门依法办事、公正办事、为民办事,从而推动党委中心工作的开展。对政府的监督,要克服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理直气壮地督促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要增强监督的力度,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克服监督可有可无,时软时硬的现象。要规范监督程序和行为,通过召开主席团会议,组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越位。要抓住监督的重点,对重大事项要一督到底。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要在人代会、主席团会上听取专题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作出明确交待。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所作为,采取灵活的方式,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从根本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业务学习到位。人大主席除筹划、组织、开展人大工作外,还兼管着乡镇里的其他具体工作,可谓公务繁忙。即便是挤时间学习,内容多是自己感兴趣和一些有硬性指标的业务性知识。对人大知识的学习仅局限于一知半解,甚至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导致开展人大工作时没底气、不深入、效果差。由于学习少、不学习,开展活动少、不开展活动,致使人大主席对本职工作既陌生,又感到无从下手。所以,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在工作中一定要多学习,多研究,多思考,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一定要不断地“加油”、“充电”,才能把人大工作搞好。
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有有不少人都是“新手”,在思想上和工作上都有一个转换角色的问题,业务上需要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大家要主动适应工作,加强人大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特别是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民主决定问题,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人大每行使一项职权,都要按照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问题。要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熟悉人大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这样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乡镇人大工作而言,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母法”。我们要将这些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和要求,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并使我们的工作严格按法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运作,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忠于法律。要善于用法律的手段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依法按程序办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另外,我们要抓好对人大制度理论的学习与探讨、宣传。在座的同志有不少都是“写作能手”。人大制度理论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尚处在争鸣和探讨之中,在新形势下仍然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我们从事基层人大实际工作的同志,要在加强理论学习,增加知识储备,提高理论素养的同时,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对实践问题多作一些理性的总结和思考,并加大宣传力度。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区乡镇人大工作一定会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作者系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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