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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是人大代表集中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场所。但有的基层人大例会年年开,在内容和方法上却始终遵循的是几十年一贯制的老模式,很容易使人产生老套路、走过场、搞形式的感觉,难以激发代表的工作热情,影响人代会的质量。对此,笔者认为,人大例会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应根据实际需要,对会议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充实和创新。
首先,在会议内容上应当予以拓宽。会议内容的拓宽要根据会议的主题和当时的客观需要来决定。一是让学习法律进例会。每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因此很有必要安排代表专题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通过集中学习,提高代表的法律意识,正确行使职权,保证选举依法顺利进行。其他几次例会,也可结合审议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二是让热点难点问题进例会。针对当地农业、工业、财政、城建等难点问题依次进行重点审议,每次例会突出一二个重点,使代表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提出真知灼见,从而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到比较实在的效果。三是让述职报告进例会。由人代会选举的干部上任后干了什么,表现如何,代表们知之甚少。如果把选举干部的述职报告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印发,那就有利于代表们加深对他们的了解,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也有利于增强选举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其次,在会议形式上应当予以创新。会议形式要根据会议的内容来确定。要改变目前千篇一律的集中听报告、分组进行讨论等做法,在形式上力求突破。会议要由传统型向综合型转变。除讨论外,还可根据报告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现场察看(如重点工程)、核查数据(如财政预决算报告)、约见政府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询问等等,激发代表工作内在的活力,提高审议水平和会议质量,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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