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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河南省夏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该会议传达了夏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夏办[2008]39号“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鼓励县人大在职人员主动丢掉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之为“铁饭碗”的工作,这无疑是对该县人大公务员队伍思想上是一场考验。
据了解,该文件是夏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在认真贯彻河南省委、商丘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推动该县经济全面开放,在全社会掀起全民创业高潮的背景下出台的。
该文件明确规定了自主辞职人员享受一些优惠待遇。
一是公务员和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创业,距法定退休年龄8年以上,按本人“工龄×5×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辞职创业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协议,解除工作关系。公务员辞职创业须遵守《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辞职的限制性规定;二是对辞职创业人员给予三年创业扶持期,在扶持期内,免收工本费、资料费、咨询费、手续费;对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的收费上解部分由政府“买单”;对按规定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等。
周所周知,经历了十年或者十多年的寒窗苦读,大学毕业后通过招考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而夏邑县地处豫东平原,是我国文化巨人孔子的祖籍,有着悠久和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公务员则被当地普通百姓视为捧上了“铁饭碗”,意味着永远告别了面向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耕作生活,夏邑县的人大干部他(她)们会主动丢弃“铁饭碗”吗?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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