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迅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07年5月29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于迅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于迅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琦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07年5月29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琦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琦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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