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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洋) 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的“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调研组近日指出,解决法院“执行难”势在必行。
调研组兵分两路,深入株洲、茶陵、常德等市县开展调研。据了解,目前湖南省法院的执行率低于50%,执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资源不足、执行积案较多,仍然存在执行乱和消极执行的现象。
委员们认为,“执行难”是我国目前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交往频繁、主流文化乏力的伴生物。其存在有法治观念淡薄、社会诚信缺失、对拒执打击不力、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方面的社会原因,也有法院自身的原因,包括法院对执行工作认识不到位、“重审轻执”、碰到困难不能够严格依法执行、内部管理机制不畅、执行资源不足等。
大量生效的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使法律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法院失去了应有的权威。
调研组认为,解决“执行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采取措施有效排除各种非法干预,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使执行工作真正实现良性循环。壮大执行队伍,提高执行人员素质。要强化依法行政,政府要带头履行法定义务,破除行政干预。要建立诚信机制,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舆论等方面加重失信者成本。要建立执行机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执行流程管理制度、听证制度,加大对违反协助义务人的惩戒力度。还必须加强舆论宣传,表彰鼓励执行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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