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 、信息中心主办
人民网
本网首页 领导活动 人大新闻 一府两院 评论理论 网友建言 人大论坛 热点专题
立法聚焦 监督纵横 基层民主 代表工作 代表风采 个人专栏 人事任免 地方人大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立法聚焦>>深度报道

中国立法确定“四禁”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
  2006年08月24日13:5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杨维汉 田雨) 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禁毒法草案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国家对毒品实行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本,综合治理。

  国家禁毒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草案将实施多年的“四禁”并举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有其重要意义。草案将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措施具体化,比较完整地体现了“四禁”并举的工作方针:

  在“禁吸”方面,草案要求加强禁毒宣传教育,防范吸毒行为,重点规定禁止非法持有毒品或者向他人介绍、提供毒品,禁止容留、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者,除依照法律规定处罚、没收吸食或注射的毒品和器具外,予以隔离戒毒,隔离戒毒后又复吸的,可以送强制矫治场所强制矫治。

  在“禁贩”方面,草案重点规定禁止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和非法交易,公安机关应当在边境、(行政区域)边界和人员复杂场所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娱乐场所建立巡查、举报制度。

  在“禁种”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基层政府、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和人员负有禁种责任。

  在“禁制”方面,草案重点规定禁止制造或者非法传授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配方以及制造方法,及时处理公民关于非法制毒活动的举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监督,实行行政许可和定期查验制度,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情况时,立即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师曦)
相关专题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新闻:
· 医疗机构违规向吸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最高罚10万 2006年08月24日
· 中国立法支持有关国家实施禁毒替代种植 2006年08月24日
· 中国拟建立禁毒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通报毒情 2006年08月24日
· 中国立法确定“四禁”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 2006年08月24日
·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使禁毒法进入立法程序 2006年08月24日
· 立法草案:禁止利用合伙形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2006年08月23日
· 中国首部专门禁毒的法律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2006年08月23日
· 我国将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恶搞信息 2006年08月23日
· 国家将建立禁毒工作新闻发布制度 2006年08月22日
· 快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开始首次审议禁毒法草案 2006年08月22日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投稿信箱:rd@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