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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教育经费的投入到2000年的时候应该占到GDP的4%。但13年过去了,在我国经济平均增长9.7%左右的同时,而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却只有2.6%,不升反降。”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即义务教育阶段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流动人口子女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当地的教育经费,造成入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年龄段中近9.3%处于失辍学状态,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公平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近年来,由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以及现阶段我国教育体制的某些缺陷,教育不公现象仍屡见不鲜。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没有政府大的投入,不免收学费、杂费,不遏止‘择校费’和乱招生现象,就很难维护它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
有关义务教育的话题,从来就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多年来一直牵挂着各级人大代表的心,成为每年人代会上关注的热点。而修订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合理的教育投入体制,更是成为包括代表们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
“我一直在为义务教育代言”
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和重庆市人大代表的刘中慧,这段时间显得特别高兴,因为,在她和其他人大代表多年的关注和呼吁下,今年6月29日,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后,终于获表决通过,并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了。
一谈起对义务教育法的修订,这位已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老代表眼睛就发亮,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喜悦。她说,目前已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对免收学杂费、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等方面均作出了较为明确规定,必将对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义务教育法的修订符合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
在外人看来,刘中慧代表对义务教育法似乎有些“不依不饶”,但她自己却认为是一种对发展义务教育的信心与坚持,更是一种责任,让她和义务教育法的修订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一切都源于她从事的职业和亲身感受。
在教育战线上奋斗了一生的刘中慧代表,无论是当教师还是当领导,始终忘不了学生们特别是农村孩子那渴求知识的眼神,在真切看到国家的好政策带给农村教育变化的同时,也深知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艰辛和不易。她说,1986年,中国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中小学生提供“免收学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但由于缺乏有力的财政保障,这一政策一度在广大农村,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实施,障碍重重,许多学校被迫向学生收取远远高于学费的各类“杂费”,致使“义务教育”名存实亡,成为了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
根据多年的基层调研经历和掌握的数据,她认为,教育费用过高已成为农村孩子辍学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在人均纯收入约3200元的中国农村,仅供一个孩子接受一年的中小学教育就要支出各类学杂费约800元,仅2004年,中国农村小学和初中的辍学率分别就达到了2.45%和3.91%,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这一问题更为突出。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为例,农村小学生要缴费400多元,初中生要缴费700多元,分别占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40%以上,加上每年分别1000元和4000元的吃、住、行等费用,该县每年有近1900名学生因沉重的教育负担读不起书。
而危旧的校舍、落后的教学设施、素质不高的教学队伍等,也使刘中慧代表常常寝食不安。她到现在还依稀记得有一年到一所偏远的村小实地调研时见到的一幕:一排破烂不堪的平房,斑驳残破的黑板、破旧不堪的桌子条凳,许多窗户上蒙着破损的塑料薄膜……这一切,让刘中慧代表深感震惊。在随后的座谈中,她还得知,由于当地财政投入的不足,经费有限,除了几把木制三角板和圆规外,学校里几乎没有什么值钱的教学设备。
“我一直在为义务教育代言。”刘中慧代表说,为调查了解义务教育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她从教的数十年时间里,几乎跑遍了石柱县的所有中小学校,特别是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更是和义务教育法的修订“较上了劲”。于是,尽快修订义务教育法、依法加强政府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等呼声和要求,就成了她年年在人代会上提交议案和建议时从没偏离过的主题。
“教育投入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和刘中慧代表一样,对义务教育事业时常牵挂在怀的还有许多人大代表。
市人大代表向和平,这位曾任重庆市城口县县委书记的“一把手”,对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而对在实现完成“两基”、“普实”目标攻坚任务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更有着切身的感受。
在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和调研中,向和平代表了解到,在实现完成“两基”、“普实”目标攻坚任务中,尽管各区县特别是贫困县尽了最大的努力,穷尽了许多办法,把有限的可调度资金都用在了教育上,但由于资金仍有缺口,完成“两基”、“普实”的任务仍然困难重重。他说,以国贫县城口为例,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就需投入资金1.0015亿元,可全县包括老百姓集资捐款在内的所有可用资金合计才7935万元,下差资金缺口达3000万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向和平对此是非常重视的。在今年年初召开的重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他在提交的相关建议中,详细地分析了他在会前实地调研后对造成“两基”攻坚任务资金困难的原因:一是在清算“普九”欠债时,是以2002年12底为界限,此时多数贫困县尚未实现“两基”、“普实”验收,大量用钱时间集中在2003年至2007年,在此期间发生的欠债没有纳入也不可能纳入清算范围,但钱要同样用,债却照样举;二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不能调整,不能将修生活用房的资金用于修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三是多数贫困县地质条件复杂,加之建筑设计单位保守,提高了工程造价;四是贫困县地处偏远山区,建筑材料在外采购,由于交通不便,存在二次、三次运输,运输成本高,增加了建筑成本;五是学校底子薄,基础条件差,部分学校几乎是重新修建,一动就是几百万元。
“既要保发展,又要保运转,还要保吃饭,更要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就这么点有限资金,你说该怎么办?”面对捉襟见肘的财力,这位对教育事业情有独钟的当地“一把手”,常常为之焦头烂额。
而对此有着同样感受的还有来自丰都县教委的蔡永孝代表,他和包括向和平在内的许多市人大代表一样,都对当前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感到忧虑。在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相关建议中,他以丰都县为例举证,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教育事业附加费和农村集资,但由于该县财力有限,只能解决教师国拨工资,一些津贴和福利根本无法解决,而且生均教育经费一分也没有,学校运转都十分困难,又怎么谈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教学条件呢。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应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代表们发出共同呼声和强烈要求:要加快建立合理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贫困区县教育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贫困县“两基”攻坚任务资金扶持力度,实行统一标准、差额上补的投入模式,规定区县财政投入教育的比例幅度;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两免一补”标准,扩大免补和救助范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让公平教育的“阳光”普照
已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这些规定,无不让包括孙倩、曾照芳、傅海燕、熊良玉、李星海等在内的多数重庆市人大代表感到欣慰。因为,这与他们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交的议案和建议中表达的共同愿望不谋而合: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应让公平教育的“阳光”普照到每个孩子。
重庆医科大学教授、市人大代表曾照芳去年在库区考察农村义务教育时感触良多:“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的最大问题是教育问题,教育的实质问题是体制问题。”她认为,今天的教育就是明天的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是摆脱农村落后状况的根本途径。但由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而引起的教育不公问题,已经成为危及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阻力。
采访中,曾照芳代表拿出一份她到基层实地考察后形成的相关调研报告,直言不讳地告诉本刊记者,就重庆市而言,教育事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目前,主城区教育基本达到了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但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和三峡库区的教育却比西部地区的平均水平还要低,特别是在农村,与城区相比更有着天壤之别。
“城乡办学条件的巨大反差,直接导致了教育质量的巨大差异,占学龄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学生不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这对他们是极不公平的。”曾代表在她提交的相关建议中严肃地指出,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对农村学校的投入,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步伐,并建立农村教育发展基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江北区实验中学的孙倩代表,就当前教育不公和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她说,近年来,由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以及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不少家长宁可花重金,也要让子女挤进重点学校。有些学校因利益驱动,就巧立名目设立分校(名校办民校),名正言顺地收取择校费,导致了校中校、校外校的产生,为教育腐败提供了温床。
“公民享有的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已沦为家长间权力和金钱的竞争手段。”说出此话,孙倩代表颇有些悲愤。
而大量农民工入城后,其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引起了孙倩代表的高度关注,时时牵挂在怀。她说,由于这些学生流动性大,加之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和高昂借读费等“门槛”限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受教育难、管理难等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农民工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据国家教育部统计,目前全国有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子女是处于流动之中,其中有9.3%是处于失辍学的状态。
事实上,重庆市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是高度重视的,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早在2002年就制定了相关文件和通知,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据市教委日前在给孙倩代表的相关建议办理答复函中称,目前,重庆市已落实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公办中小学校共有167所,其中主城区93所,招收了15万余名农民工子女入学。
“关键是应招尽招,要进一步扩大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学校范围,并向民办学校延伸,政府在此要加强扶持和管理,做到一视同仁,以确保流动人口子女能就近入学,享受公平教育的机会。”孙倩代表同时表示,她将继续对此问题予以关注,“因为这是我的责任。”(本刊记者 廖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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