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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做准备
近三千全国人大代表将提前讨论法律草案
王兆国称这两部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
  2007年01月09日08:16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本报北京1月8日讯 记者傅旭、毛磊报道:定于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将提前研读、讨论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出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意见,以便为大会审议修改完善这两部法律草案做好准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日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对此作出具体安排。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会见出席座谈会的全体人员。他说,将于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本届全国人大的最后一次会议,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将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是基本法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这两部法律的顺利出台和有效实施,将使我们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道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将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全体代表要充分认识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好这两部法律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主持座谈会。他指出,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就是要把党的主张依照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这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一项崇高的使命。他就此提出了三点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全体代表都参加两部法律草案的讨论;深入讨论,统一思想,争取两部法律草案顺利通过;认真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提请大会审议的这两部法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好。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和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分别介绍了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和其他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人民日报》 (2007-01-09 第04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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