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78年11月,全国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2. 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开辟人权保障新时期。
3.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
4. 1979年9月9日,中央发布《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提出取消党委审批案件制度等。
5.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律师暂行条例》。
6. 1981年1月1日,新婚姻法施行。
7. 1981年4月,中国当选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
8.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中国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相比前几部宪法更多。
9. 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
10.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通过《义务教育法》和《民法通则》。
11. 1988年3月15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
12. 1989年10月和1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集会游行示威法》和《环境保护法》。
13.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人权官方文件。
14. 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工会法》。
15. 1992年4月,中国政府首次派员前往柬埔寨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16. 1993年3月,中国人权研究会成立,并于1998年7月获准参加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有关事务。
17. 1994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法》。
18. 1996年8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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