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 、信息中心主办
人民网
本网首页 领导活动 人大新闻 一府两院 评论理论 网友建言 人大论坛 热点专题
立法聚焦 监督纵横 基层民主 代表工作 代表风采 个人专栏 人事任免 地方人大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一府两院>>政府

国资委:2010年央企要杜绝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2008年05月14日10:5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国资委今天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上要求,到2010年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要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要达到100%,基本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要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

  黄淑和强调,要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法律风险防范、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因严重违规发生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记者 辛红)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钰芳(实习))
热点排行
·黑龙江富锦粮库亏空续:市长否认亏库9亿元
·安徽举报人之死背后:另2名相关人蹊跷死亡
·重庆民警在丽江做按摩被诈2千元向当地市长投诉
·广州业主上书全国人大:称有关拆迁项有违物权法
·广西玉林一年揪出25条粮食“蛀虫”
·"白衣天使"节日收大礼 我国首部护士条例实施
·胶济铁路事故刑事责任追究展开6人涉嫌犯罪被刑拘
·阜阳"白宫"事件暴法律空白 应注重保护举报者
·吉炳轩当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替天行道”假冒检察官专盯医院院长
请注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内 容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