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 “以前纠纷只知道找政府,不清楚怎样依靠法律帮助。现在在家门口咨询,路近了,事办了,心里踏实了。”这是北京市大兴区村民对法律服务室的评价。
今天起,一种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为一体的村级法律服务室将在北京市各区县逐步推广。
这种2至3人组成的法律服务机构,依托村级调解组织和文化大院,是司法所在农村的延伸,日常工作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负责,固定接待日由专职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
大兴区已设立法律服务室的9个市级试点村,信访案件和法院诉讼案件明显下降。法律服务室成为了“村干部的参谋,老百姓的帮手,维护稳定的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