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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当前,“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五”依法治理工作正在展开,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区人大常委会,应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工作开展。
一是坚持面上推动,依法推进普法规划实施。认真审议“五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依法审查规划内容,作出相应决议,批准规划实施,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监督促进普法规划落实。这是保障普法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重要措施。要认真总结推进“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综合运用调查视察、例会审议、代表评议等方式,加大对普法规划及决议落实的监督力度,切实增强普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坚持点上带动,积极开展单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举办法制讲座,结合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重点组织学习好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行政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坚持工作促动,把普法贯穿于执法监督全过程。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好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督促被任命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法。在执法检查中,坚持好从业人员法律考试制度,督促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好事前学法制度,督促全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依法执行职务、开展工作,做到履职不越权,支持不失职。
(作者单位: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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