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市、县和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年,不少地方已着手建立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组,开展试点工作。从上一届选举的情况看,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事没有处理好,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外来民工的参选问题。虽然当时也有一些地方提出来,但雷声大、雨点小,最后还是没有解决好。为此,笔者认为今年换届选举,应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及早行动,切实解决好外来人员、尤其是外来民工的参选问题。
因为根据选举法规定,外来人口居住一年以上并得到户籍地选举资格证明的,便可参加当地的选举。以某县级市为例,全市65万人口中,外来人口有近15万。这些人为当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所以在换届选举中,如果占近四分之一人群没有参选或没有自己的代表,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至少说明选举不完整。
而且,有没有自己的代表让人感觉也大不一样。有自己的代表,一方面说明当地一视同仁,自己已被当作“自己人”,而不再被看作是“外地人”;另一方面则可以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并对当地政治经济的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就是说,可以增强外来人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当地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年换届选举时,应重视解决外来民工的参选问题,重点应做好三个“抓”:一是抓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使外来人员充分认识选举工作的重要性、选民的义务和权利,从而提高参选的热情。二是抓组织发动。各级选举领导小组要把外来人员的参选,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和组织发动工作,并分批、分组落实责任,从而确保外来人员做到应选尽选。三是抓选举落实。要选择外来民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和外来人员人数已超过原住地居民的村,进行重点突破,选出外来民工的代表,从而使选举工作有更好更广的代表性。
(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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