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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地方人大对其任命的政府官员组织了就职宣誓。笔者认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任命的政府官员组织就职宣誓是引导政府官员自我约束的一种好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一种超前监督。说它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你应该对谁负责,应当怎样负责,而切用誓言的形式用自己的口向国徽宣誓。既然宣了誓,就一定要按誓言行事,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民间就有如果违背了誓言就要受到五雷轰顶等惩罚的说法。
其实,宣誓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古今有之。历史上,军队出征都要宣誓;各民族或各政治集团结盟要歃血为盟。在民间,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被传为佳话;老百姓中赌咒发誓,击掌为誓的更是比比皆是。当今中国,仍然不乏誓言。党员入党要宣誓,香港、澳门回归时政府官员要宣誓,运动会上裁判、运动员要宣誓,大的工程开工要宣誓等等。
当前,不少省份都在开展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又将任命一批政府官员。对政府官员是否组织就职宣誓,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我认为对于搞的不要干涉、指责,不搞的也没什么不对。
在这里,我还想就誓词内容谈点个人愚见。据我所知,目前各地誓词内容大同小异,但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进行就职宣誓因而没有标准的誓词,导致有些誓词太罗嗦。笔者以为,作为誓词,第一,文字要精练。要作到言简意赅,既要朗朗上口,又要便于记忆。第二,层次要分明。第一个层次是要对人大常委会的任命表明态度,即自愿接受任命。第二个层次是要表明接受任命后对谁负责。核心的内容是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对人民负责。第三个层次是要表明怎样负责、如何负责的问题。核心内容是,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公道正派,廉洁俸公,忠于职守,勇于奉献等。最后,就是宣誓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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