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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是搞好换届选举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选民的民主权利。为保障本县外出务工和人户分离2万多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福建省清流县108个县选区和440个乡选区的460多名选民登记工作人员,认真进行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一个不少”,保障流动选民的选举权。
一是对倒流回原藉地,而户口仍留在本地的2000余名选民,选民登记员深入到村到户,认真调查摸底,区别对待,对一些早年倒流回去的移民选民,将其选民关系转出,原则在现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而对最近回流或暂时离开本地的人员,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再确定是否登记参加本地选举。
二是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约1.9万选民,各选民采取向外出选民寄发一封信、通电话等方式,告知选举的有关事项,动员其按时回来参加选举或及时办好委托其亲友代为投票的手续。
三是对临时探亲访友、求学借住、打工谋生等外来人员暂住的选民,按规定规定一般在原藉地登记参加选举。但如果本人提出要求在现住地登记参加选举的,在收到其户口所在地转来的选民关系证明后,可以在现住地登记参加选举。
四是对城市户口增容、婚嫁等人户分离的近3000选民,在登记时注意区别以户口所在地为主进行登记的原则,以现住地进行登记,参加选举。
五是对机构改革造成单位隶属关系变更的选民,为防止漏登、重登,县县选举办召集有关办事处和选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确定各单位选民的现登记地。
六是对下岗工人的选民登记,如工作关系还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的选举办事机构进行登记;如关系不在原单位的,由其新单位或现居住地选举工作机构负责登记。
据不完全统计,在选民登记期间,清流县各选区共寄出《致外出选民一封信》1.5万封,挂出电话6000余个,走访联系选民3万多人次,一次次的问询,一次次的奔波,选民登记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与全县近2万流动选民取得了联系,按时进行了选民登记,有力地保障了流动选民的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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