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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兴建豪华办公楼之风再次刮起,而且排场越来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对此,广大群众意见很大,认为这种奢侈作风不仅浪费财力,带坏风气,还疏远了干群之间的关系。中央也曾三令五申,多次发文禁止。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势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高档办公楼还在兴建之中。究其原因,监管缺失应该是一个重要方面。
一是审批机制易于规避。按照要求,建造政府办公大楼必须要上级批准,但现在许多地方巧立名目,不叫政府办公大楼,而是冠之以“××中心”、“××广场”等名称,根本不去向上报批。等上面知道了,往往木已成舟。此外,政府对其所属部门兴建办公楼也有监管职责,但有些地方政府喜欢“形象工程”,对下面建设办公楼本就支持,哪还会主动查处?!而且,政府办公大楼先建了,不让部门建,理由也不充分。就这样,审批机制就成了一纸空文,约束作用也显得微乎其微。
二是人大监督没有到位。兴建政府办公大楼在地方来说是一件大事,人大有依法监督的权力,不但可作为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还可通过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进行监督。但实践中,关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这项权力的行使难以到位;而对于财政的监督线条过粗,即使是兴建办公楼等大的项目也往往没有列出,致使人大无法监督。此外,现在的政府办公大楼,一般是几大班子都有份。人大作为受益者,监督的主动性也不是很强,有时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三是党纪政纪约束相对不力。近几年,违规豪华办公楼粼次栉比,但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凤毛麟角。这首先是由于纪检、监察部门重视不够,总认为这又不是贪污受贿,没有把钱装到个人口袋里,因而没有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其次是处罚相对较轻。不但大多数没有查,即便是被查到了,至多也就是通报批评、警告了事,真正被处以撤职、降级等较严厉处罚的,少之又少。违规成本过低,客观上又助长了一部分地方官员的侥幸心理,使得他们敢于顶风而上,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继续违规兴建豪华办公楼。
遏制豪华办公楼的兴建,需要地方政府领导人树立节俭意识,狠刹奢侈之风,更需要上级部门严格审批制度,有效杜绝漏洞,以及各级人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行使职权,切实加强监督,只有这样,豪华办公楼兴建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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