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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一条重要途径,也为代表所重视。其实,代表除了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还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而且后者的效果可能比前者更好,为此要提倡在闭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
不是吗?以某地为例,过去的2007年,在人代会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225件,其中解决156件(含部分解决),解决率为65%。在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7件,解决了6件,解决率达到88%。两者相比,成效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可由于传统和习惯,代表大多还是喜欢在人代会期间提出。
那么为什么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其解决率要高于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这是除了由于人代会其间提出的建议较多,而闭会期间推出的少,因而更引人注目,也更受重视外,更重要的是人代会大多在年末或年初召开,也就是说,这时政府部门的年度计划已制定完毕,重点实事工程也已落实,所以你提出的建议,一般要放到制定下一年度计划时再考虑。相反,如果在闭会期间提出,就有三方面的有利条件:其一,可以跟上政府部门的工作节奏,实施“无缝对接”;其二,可以纳入当年度的计划,及时解决问题;其三,可以提高解决率,因为特事特办,简化了办理程序,可以进行面对面商榷。
而从代表的角度来看,提倡在闭会期间推出议案、建议,也有利于促进代表履职。这是因为,现在代表履职都是围着人代会转的,在人代会前和人代会期间,忙一阵子,其他时间除了搞几次视察活动,总的说比较空。而如果提倡在闭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那么代表就一年到头都有事情做,可以有效克服履职“淡旺季”现象,从而大大推进代表履职工作。
为此,我们要重视这一问题,积极引导和帮助代表改变传统和习惯,大力提倡在闭会期间推出议案,建议,有效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以不负人民群众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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